孚能科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核意见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核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1、经审阅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杨小强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其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杨小强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等要求,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2、杨小强先生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与规则,其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业务能力符合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综上,我们同意杨小强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担任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职务,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
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6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