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星图: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核查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中科星图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未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归属条件未成就,
名激励对象合计1,017,931股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其中,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
名,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813,878股;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
名,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04,053股。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事项审议和表决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