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科轨道: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证券代码:688569 证券简称:铁科轨道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4年9月
目 录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2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5
议案一: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 8
议案二:关于公司签订能源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10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会议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制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会议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义务,自觉遵守大会纪律,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以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二、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给予配合。
三、为能及时、准确地统计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股份总数,登记出席股东大会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在大会召开前15分钟到达会场办理签到手续,并出示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如有)、营业执照(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确认参会资格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股东参会登记结束前没有通过现场或信函方式登记的,或未在签到表上登记签到的,或会议正式开始后没有统计在会议公布股权总数之内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四、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六、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在会议开始前在发言登记处进行登记(发言登记处设于大会签到处)。股东大会主持人根据发言登记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
言。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每次发言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股东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监事候选人等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内容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涉及公司商业秘密、内幕信息或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主持人或相关负责人有权制止其发言或拒绝回答。
七、本次大会表决,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的表决采用按股权书面表决方式,网络投票表决方法请参照公司发布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股东代表、监事代表、见证律师代表进行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见证律师代表、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
十、为保证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态。谢绝录音、拍照及录像。会场内请勿随意走动、大声喧哗。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十一、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二、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十三、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等有关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4年8月2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2)。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10日14点00分。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富生路11号院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
(三)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9月10日止。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召集人: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伟先生。
四、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到场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人、监票人;
(五)审议各项议案:
1、审议《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签订能源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主持人宣读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投票表决结果及网络投票结果;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主持人宣布本次大会结束。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对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经梳理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求,现拟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进行增加,具体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及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2024年度原预计额度 | 本次拟增加预计额度 | 本次增加后2024年度预计额度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2024年1-7月与关联人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 2023年实际发生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增加原因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 实际控制人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 | 260.00 | 300.00 | 560.00 | 0.47 | 62.41 | 580.10 | 0.49 | 预计增加采购需求 |
向关联方购买商品、接受劳务小计 | 260.00 | 300.00 | 560.00 | 0.47 | 62.41 | 580.10 | 0.49 |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 河北翼辰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15,760.00 | 7,240.00 | 23,000.00 | 14.38 | 13,410.65 | 12,053.28 | 7.36 | 预计增加销售业务 |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小计 | 15,760.00 | 7,240.00 | 23,000.00 | 14.38 | 13,410.65 | 12,053.28 | 7.36 | / |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业务,该等交易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开展,以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不存在利益输送或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在交易过程中与关联方保持独立,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业绩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本议案已于2024年8月23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0日
议案二:关于公司签订能源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响应国家“双碳”政策,推动绿色低碳发展,降低能源采购成本并减少碳排放,战略储备碳资产,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公司全资子公司铁科(天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科天津”)拟与铁科(北京)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科新能源”)签署《铁科(天津)科技有限公司2.5MW光伏发电系统及电动汽车充电桩项目能源管理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铁科天津拟与铁科新能源签署协议,在铁科天津厂区建筑物屋顶建设光伏电站,并在其现有车位上配套建设光伏车棚,同时配套电动汽车充电桩30kW直流快充2台、7kW交流慢充8台。其中,铁科天津提供厂区建筑物屋顶约23,334平方米及78个停车位,铁科新能源承担屋顶光伏电站、光伏车棚及电动汽车充电桩的项目建设、全部投资及运营维护等。项目建成后,铁科天津将以光伏发电期间所适用的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10kV大工业加权平均电价的7.5折优惠与铁科新能源结算,优先使用该项目光伏产生的全部电力,同时享受项目运行期内碳减排所有权及收益;铁科新能源享有项目运行期内光伏电站及电动汽车充电桩的所有权,以及该光伏电站及电动汽车充电桩产生的上网/用户充电收益、政府补贴、甲方支付的电费等全部权利。项目运营期自电站全容量并网发电日起25年。
本项目光伏电站装机容量预计为2.5MWp(电站容量以建成运营的实际容量为准),项目建成后,年均发电量约252.4万kWh。初步估算项目并网后铁科天津每日可节省电费约1,452元,年节省电费约53万元,25年总计节省电费约1,325万元。
二、关联人基本说明
(一)关联关系说明
铁科新能源系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属于《科创板上市规则》规定的公司关联法人。
(二)关联人情况说明
企业名称:铁科(北京)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于鑫
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3年12月28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1号22号楼3层301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管理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节能管理服务;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发电技术服务;电力设施器材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输变配电监测控制设备销售;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储能技术服务;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充电桩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机动车充电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停车场服务;大数据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物联网应用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电气安装服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
主要股东: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经协商确
定。铁科天津向关联方提供建筑物屋顶及停车位供其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关联方对铁科天津售电价格以光伏发电期间所适用的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10kV大工业加权平均电价为基础,给予一定折扣,该定价政策符合市场惯例。上述定价公允合理,决策程序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铁科天津通过与铁科新能源进行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及电动汽车充电桩项目合作,可享受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带来的节能效益,有利于降低生产运营成本。项目投产后预计年均可节约电费约53万元,25年总节约电费约1,325万元。本次关联交易是双方本着平等合作、互利共赢原则进行的,遵守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定价公允,结算方式合理。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上述关联交易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签订能源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本议案已于2024年8月23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