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科轨道: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10-29  铁科轨道(688569)公司公告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在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10月21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孔德炜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载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等事项;在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内幕信息制度规定的行为。

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

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公司变更消除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公司本次申请变更承诺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公司承诺变更事项。关联监事孔德炜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公司申请变更同业竞争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9)。表决票:4票,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专业服务机构,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意公司续聘中兴财光华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及内控报告审计服务,聘任日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聘期一年。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票:5票,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0)。

特此公告。

北京铁科首钢轨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