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玛智控: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10-30  天玛智控(688570)公司公告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方式于2024年10月23日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在天玛智控顺义创新产业基地五层1506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亲自出席监事3人,监事会主席罗劼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审议和表决,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经审核,《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规定,其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综上,监事会同意《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

玛智控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则及制度规定,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进行,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玛智控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则及制度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玛智控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分项表决,同意监事会提名罗劼先生、艾栎楠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与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1)提名罗劼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提名艾栎楠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天玛智控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