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华股份: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股票代码:688571 股票简称:杭华股份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召开时间2023年9月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 录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 1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 3
议案一:关于拟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暨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5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华股份”)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公司负责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如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欲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可在签到时先向大会会务组登记,会上主持人将统筹安排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大会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超出议题范围,欲了解公司其他情况的,可会后向公司董事会秘书咨询。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予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二、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食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三、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27)。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及议案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会议时间:2023年9月13日 13点30分
(二)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杨街道5号大街(南)2号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室
(三)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9月13日至2023年9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五)会议召集人: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六)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邱克家先生
二、现场会议议程及议案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介绍会议议程及会议须知;
(三)报告现场出席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及其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数量;
(四)介绍到会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列席会议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以及其他人员;
(五)推选本次会议计票人、监票人;
(六)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逐项审议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拟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暨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七)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发言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八)现场投票表决前述各项议案;
(九)休会,工作人员统计表决结果;
(十)复会,主持人宣读表决结果;
(十一)签署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
(十二)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三)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拟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暨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聚焦主业优势,做大做强核心业务,践行国家绿色低碳发展战略,保持行业内领先地位和竞争力,推动公司稳步实现持续健康的高质量发展。公司拟在杭州临江高科园区设立全资子公司杭州杭华绿印新材料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注册登记部门核准结果为准,以下简称“子公司”),并由该子公司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公司拟与杭州钱塘新区管理委员会签署《项目投资协议书》,在杭州市钱塘区内投资新建“年产35,000吨绿色印刷新材料项目”。预计项目总投资约人民币10亿元(最终项目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其中新增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5.8亿元。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本议案已经2023年8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的《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书>暨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签署涉及本次项目的投资协议及相关文件,负责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参与竞买土地使用权等相关事宜。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