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华股份: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查股网  2024-09-21  杭华股份(688571)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88571 证券简称:杭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3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4,128,5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4,128,500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9月24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相关业务规定,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24年9月19日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一)2023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

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公司于2023年8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二)2023年8月1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刘国健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三)2023年8月15日至2023年8月24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内,公司监事会收到个别员工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问询,已向当事人解释说明。除此之外,没有其他员工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任何异议。2023年8月26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22)。

(四)2023年8月30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28)。

(五)2023年9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

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归属的股份数量

序号姓名国籍职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万股)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 (万股)本次归属数量占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共13人)
1邱克家中国董事、董事长、总经理34.8017.4050%
2龚张水中国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核心技术人员23.2011.6050%
3曹文旭中国董事、副总经理23.2011.6050%
4王斌中国财务负责人23.2011.6050%
5张磊中国董事会秘书23.2011.6050%
6马志强中国核心技术人员9.304.6550%
7沈剑彬中国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18.609.3050%
8孙冠章中国核心技术人员9.304.6550%
9何铁飞中国核心技术人员9.304.6550%
10林日胜中国核心技术人员9.304.6550%
11夏剑勇中国核心技术人员9.304.6550%
12何良中国核心技术人员9.304.6550%
13刘晓鹏中国核心技术人员9.304.6550%
二、中层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员工(107人)614.40307.2050%
合计(120人)825.70412.8550%

(二)本次归属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归属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股票。

(三)归属人数

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20人。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日:2024年9月24日

(二)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4,128,500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

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股本变动情况

单位:股

变动前本次变动变动后
股本总数416,000,0004,128,500420,128,500

本次股本变动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9月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376号,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满足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经审验,截至2024年9月2日,公司已收到120名激励对象以货币缴纳的出资额合计人民币13,624,050.00元,其中计入股本4,128,5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9,495,550.00元。

2024年9月19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24年1-6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912,405.39元,公司2024年1-6月基本每股收益为0.15元/股。本次归属后,以归属后总股本420,128,500股为基数计算,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变的情况下,公司2024年1-6月基本每股收益将相应摊薄。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128,500股,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0.99%,对公司最近一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均不构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杭华油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