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宇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证券代码:688573 证券简称:信宇人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XinyurenTechnologyCo.,Ltd.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四年五月
目录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2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4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6
议案一:《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6
议案二:《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7
议案三:《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8
议案四:《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9
议案五:《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10
议案六:《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11
议案七:《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12
议案八:《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13
议案九:《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14
议案十:《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15
议案十一:《关于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 16
附件1: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17
附件2: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25附件3: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4: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34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公司负责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大会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予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
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二、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三、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2024年4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4)。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15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回龙埔回龙路鸿峰工业区2号信宇人四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志明先生
5、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时间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5月15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 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
表决权数量,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 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 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五) 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
1 | 《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 | 《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4 | 《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5 |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6 |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7 | 《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8 | 《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9 | 《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10 | 《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11 | 《关于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
(六)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 休会,计票人、监票人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九) 复会,主持人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十) 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 与会人员签署会议记录等相关文件
(十二) 现场会议结束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议案一:《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3年,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全体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在管理层及各级员工的共同努力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从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出发,勤勉尽责,认真依法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各项职权,强化内部管理,规范公司运作。同时,围绕公司发展战略目标,董事会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经营目标与任务,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发展。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编制了《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1:《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5日
议案二:《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3年,公司监事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维护全体股东及公司的利益。对公司在生产经营、财务运作等方面的重大决策事项、重要经济活动等都积极参与了审核,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保障了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提高。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编制了《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2:《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15日
议案三:《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审计意见是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合并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合并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具体内容详见附件3。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附件3:《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5日
议案四:《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在总结2023年经营情况和分析2024年经营形势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战略发展的目标、研发投入产业化的进度、新业务模块搭建的完成度以及市场开拓情况,制作了《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上述财务预算并不代表公司对2024年度的盈利预测。具体内容详见附件4。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4:《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5日
议案五:《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和《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和《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5日
议案六:《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会计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结合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制定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5日
议案七:《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制定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7)。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现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5日
议案八:《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制定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7)。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现提交股东大会进行表决。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15日
议案九:《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3年,公司的独立董事李仲飞、陈政峰、龚小寒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公司独立董事对2023年度的履职情况分别进行了总结,并编制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仲飞》、《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政峰》、《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龚小寒》。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5日
议案十:《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求,结合公司2024年度发展计划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有关规定,公司拟在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惠州市信宇人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亚微新材料有限公司、东莞市见信天蓝科技有限公司,申请信贷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5日
议案十一:《关于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拟向国内各合作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期限为一年。此额度内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综合授信及贷款申请,授信担保方式包括抵押、质押、保证等。上述综合授信用于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并购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押汇、贸易融资、票据贴现、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前述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限将以银行实际审批情况及公司与银行正式签署的有关文件为准,具体使用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在上述授信额度计划范围内,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包括新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之间可以调剂使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为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实际控制人杨志明先生、曾芳女士为公司上述授信提供连带保证担保,本次担保不收取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也无需公司提供反担保。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5日
附件1: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全体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在管理层及各级员工的共同努力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从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出发,勤勉尽责,认真依法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各项职权,强化内部管理,规范公司运作。同时,围绕公司发展战略目标,董事会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经营目标与任务,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主要经营情况
2023年,面对锂电池行业激烈的竞争,严峻复杂的形势,公司紧紧围绕生产经营计划和奋斗目标不松懈,以提高经济效益和服务质量为中心,积极拓展市场份额、创新优化产品服务、精细化管控以降本增效、严控资金及运营风险,稳妥应对经济波动和行业下行的不利影响。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9,362.23万元,同比下降11.3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835.41万元,同比下降12.5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263.69万元,同比下降34.89%。
二、2023年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会议情况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13次董事会会议,公司全体董事均出席各次会议。2023年各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议案 |
1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3.1.3 | 1、《关于修订<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的议案》 2、《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 |
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2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2023.3.6 | 1、《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审阅报告并同意报出的议案》 2、《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3、《关于公司将债务人抵债房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的议案》; 4、《关于提请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3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2023.3.13 | 1、《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1关于提名杨志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2关于提名曾芳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3关于提名余德山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4关于提名李飞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5关于提名王家砚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6关于提名苏俊杰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1关于提名陈政峰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2关于提名龚小寒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
2.3关于提名李仲飞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3、《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4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2023.3.24 | 1、《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并同意报出的议案》 |
5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3.3.29 | 1、《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2、《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2.1选举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2.2选举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2.3选举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2.4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3、《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3.1关于聘任杨志明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3.2关于聘任曾芳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3.3关于聘任余德山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的议案 3.4关于聘任蔡连贺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
6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3.5.5 | 1、《关于审议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审议2022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的议案》; |
3、《关于审议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审议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审议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7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23.6.12 | 1、《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1-3月财务报告并同意报出的议案》 2、《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1-3月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3、《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8 |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3.7.4 | 1、《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2、《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战略配售的议案》 3、《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4、《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9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3.7.26 | 1、《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1-6月财务报告并同意报出的议案》 2、《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1-6月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3、《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10 |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 | 2023.9.4 | 1、《关于全资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 |
次会议 | 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2、《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 ||
11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3.9.25 | 1、《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3、《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4、《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5、《关于修订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6、《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 7、《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8、《关于召开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12 |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3.10.27 | 《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13 |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3.12.12 | 1、《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2、《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3、《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5、《关于召开2023年第八次临时股东 |
大会的议案》
公司所有董事均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依法合规、诚信、勤勉地履行各项职责,从公司长远持续发展出发,以维护股东利益为立足点,认真负责地审议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的重大问题作出了重要决策。公司独立董事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依据其专业知识及独立判断,独立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
(二)股东大会会议召开会议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9次股东大会,其中召开了8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了1次年度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权,平等对待全体股东,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合规有序;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组织实施股东大会交办的各项工作,并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障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4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7次,提名委员会召开会议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1次,战略委员会召开会议1次。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开展相关工作,积极有效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对所审议的事项不存在异议,不存在专门委员会成员缺席会议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3年度,公司设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1次会议。公司全体独立董事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全面关注公司运作,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各自专业和信息方面的优势,对公司重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忠实履行职责,为完善公司监督机制,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三、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把信息披露关,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报告期内,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规定的披露时限及时报送并在指定报刊、网站披露相关文件,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能客观地反映公司发生的相关事项,确保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证了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可靠性和有用性。
四、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董事会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全部担保行为进行核查。经核查,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的行为,相关担保行为均已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与披露义务,担保合同及相关文件均已加盖公司印章。
五、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2023年,在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上,公司注重推进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质量,以期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全面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以便于广大投资者的积极参与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决策;通过投资者电话、投资者邮箱、投资者互动平台、现场调研等多种渠道对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作出及时的回答与沟通,以便于投资者快捷、全面获取公司信息。
六、董事会2024年经营及工作计划
公司始终坚持“迎难而上,持续创新”的企业精神,秉持“成为掌握高端装备核心技术的中国民族品牌”的愿景,坚守“解码核心科技,赋信智慧生活”的使命。通过装备+工艺+材料三位一体的研发体系,实施以创新驱动的差异化竞争战略,以客户目标为导向,为客户创造增量价值。
在产业布局方面,公司专注于高端装备,核心零部件以及新材料的研发和市场推广。高端装备依托锂离子电池装备为核心,向氢燃料、光伏及新材料等领域进行跨行业拓展;核心零部件,通过自主研发创新,实现核心零部件的进口替代,迭代升级及商业化;新材料,借助上市公司平台,打通产业链上下游,相互赋能,力争成为公司的第二增长曲线。
在竞争模式方面,通过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及创新优势的单机产品(SDC涂
布机等)实现差异化竞争壁垒。同时,通过电池智能制造规划设计院,以EPC模式作为突破口,实现锂电池生产设备前中后三段的横向整合。从而打造信宇人独有的核心竞争力。特此报告。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5日
附件2: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维护全体股东及公司的利益。对公司在生产经营、财务运作等方面的重大决策事项、重要经济活动等都积极参与了审核,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保障了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提高。现将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12次监事会会议,各次监事会会议的组织、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均无异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审议议案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3.2.28 | 1、《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审阅报告并同意报出的议案》 2、《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3、《关于公司将债务人抵债房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的议案》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3.3.7 | 1、《关于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2023.3.17 | 1、《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审计 |
报告并同意报出的议案》 | ||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3.3.29 | 1、《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3.4.3 | 1、《关于审议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审议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审议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并同意报出的议案》 |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23.6.6 | 1、《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1-3月财务报告并同意报出的议案》 2、《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1-3月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3.6.28 | 1、《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暨关联担保的议案》 |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3.7.20 | 1、《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1-6月财务报告并同意报出的议案》 2、《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1-6月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3.8.29 | 1、《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3.9.21 | 1、《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3、《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4、《关于部分募投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 |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3.10.16 | 1、《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3.12.12 | 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二、监事会履行监督职能情况
(一)公司依法规范运作情况
2023年,公司监事会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王凌、李嫦晖、刘建宏依法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决策程序、公司内部控制执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进行监督。公司监事会认为:
2023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依法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公正、透明,切实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有效运行,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财务制度执行等进行监督检查,认真审核了公司定期财务报告及相关文件。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的财务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内控制度严格,各项财务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得到严格执行,未发现公司资产被非法侵占和资产流失情况。
(三)公司内部控制的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内部控制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等相关制度,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认为公司能够稳步推进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同时,公司的内部控制能够涵盖公司层面和业务层面的各个环节,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执行,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监督和核查了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监事会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需要,关联交易审批程序遵循了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关联交易定价合理有据、客观公允,并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建立了《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从制度上明确了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按照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未发生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况。
(六)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积极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出席股东大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报告和提案内容,监事会没有任何异议。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募集资金使用核查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并及时、准确、真实、完
整地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公告披露,不存在违规存放或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监事会2024年工作计划
2024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继续忠实履行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和经营管理的规范,进一步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完善和高效运行。监事会将持续依法依规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的情况,使其决策和经营活动更加规范,防止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监事会也将进一步加强学习,不断拓宽知识领域、提高业务水平,勤勉谨慎、踏实认真,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特此报告。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5月15日
附件3: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一、2023年度财务决算的编制范围
本次财务决算的范围包括母公司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惠州市信宇人科技有限公司、子公司惠州华科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子公司深圳市氢科智能技术有限公司、子公司深圳市亚微新材料有限公司、子公司南通亚微新材料有限公司、子公司赛习特新材料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二、2023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情况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12月31日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公司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注册会计师审计意见: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信宇人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三、2023 年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 | 2022年 | 本年比上年 增减(%) |
总资产 | 1,849,704,133.85 | 1,320,642,246.45 | 40.0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936,273,165.38 | 370,388,965.28 | 152.78 |
营业收入 | 593,622,324.72 | 669,476,458.18 | -11.3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8,354,122.70 | 66,728,288.17 | -12.5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32,636,871.65 | 50,128,038.46 | -34.8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6,543,961.37 | -48,758,053.05 | 不适用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0.26 | 19.84 | 减少9.58个百分点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72 | 0.91 | -20.88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72 | 0.91 | -20.88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11.20 | 7.62 | 增加3.58个百分点 |
四、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一)报告期末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
2023年末,公司总资产184,970.41万元,较年初132,064.22万元增加52,
906.19万元,增幅为40.06%。公司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2023.12.31 | 2022.12.31 | 增减变动(%) |
货币资金 | 310,667,572.11 | 165,441,389.92 | 87.78 |
应收票据 | 59,490,693.19 | 47,996,616.88 | 23.95 |
应收账款 | 450,773,979.88 | 370,362,987.85 | 21.71 |
应收款项融资 | 6,286,768.55 | 17,026,700.00 | -63.08 |
预付款项 | 5,375,082.77 | 6,885,048.82 | -21.93 |
其他应收款 | 4,878,303.76 | 3,897,528.79 | 25.16 |
存货 | 332,542,190.75 | 251,754,817.26 | 32.09 |
合同资产 | 77,042,944.57 | 68,724,612.04 | 12.10 |
其他流动资产 | 199,377,098.89 | 40,397,258.68 | 393.54 |
流动资产合计 | 1,446,434,634.47 | 972,486,960.24 | 48.74 |
长期应收款 | 494,539.34 | 318,567.49 | 55.24 |
投资性房地产 | 2,082,005.44 | 2140501.72 | -2.73 |
固定资产 | 265,406,155.81 | 136,586,930.31 | 94.31 |
在建工程 | 54,121,832.58 | 151,444,525.01 | -64.26 |
使用权资产 | 4,657,543.98 | 6,613,561.95 | -29.58 |
无形资产 | 26,741,871.58 | 27,652,471.45 | -3.29 |
长期待摊费用 | 5,147,927.97 | 4,174,521.31 | 23.32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6,435,500.02 | 13,816,299.02 | 18.96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8,182,122.66 | 5,407,907.95 | 421.13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03,269,499.38 | 348,155,286.21 | 15.83 |
资产总计 | 1,849,704,133.85 | 1,320,642,246.45 | 40.06 |
(二)报告期末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构成及变动情况
报告期末,公司负债总额为90,931.89万元,较年初94,584.44万元减少3,652.55万元,降幅为3.86%;报告期末,公司股东权益总额为93,627.32万元,较年初37,038.90万元增加56,588.42万元,增幅为152.78%。
单位:元
项目 | 2023.12.31 | 2022.12.31 | 增减变动(%) |
短期借款 | 62,138,652.78 | 35,060,507.86 | 77.23 |
应付票据 | 128,840,760.52 | 168,216,415.04 | -23.41 |
应付账款 | 445,485,675.04 | 381,277,398.47 | 16.84 |
合同负债 | 53,017,981.01 | 77,684,992.88 | -31.75 |
应付职工薪酬 | 10,868,602.10 | 9,149,245.43 | 18.79 |
应交税费 | 4,209,762.71 | 7,404,913.43 | -43.15 |
其他应付款 | 2,253,475.11 | 1,639,373.19 | 37.46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8,485,857.87 | 59,314,482.71 | -68.83 |
其他流动负债 | 69,592,408.28 | 64,879,123.77 | 7.26 |
流动负债合计 | 794,893,175.42 | 804,626,452.78 | -1.21 |
长期借款 | 108,377,552.90 | 115,399,711.10 | -6.09 |
租赁负债 | 2,396,590.02 | 4,854,638.65 | -50.63 |
递延收益 | 577,417.92 | 12,802,993.04 | -95.49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2,372,681.40 | 7056319.04 | -66.38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14,425,726.55 | 141,217,932.39 | -18.97 |
负债合计 | 909,318,901.97 | 945,844,385.17 | -3.86 |
股本 | 97,754,388.00 | 73,315,791.00 | 33.33 |
资本公积 | 782,845,483.70 | 299,754,003.30 | 161.16 |
未分配利润 | 55,641,400.79 | -2,680,829.02 | 不适用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 936,273,165.38 | 370,388,965.28 | 152.78 |
少数股东权益 | 4,112,066.50 | 4,408,896.00 | -6.73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940,385,231.88 | 374,797,861.28 | 150.90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849,704,133.85 | 1,320,642,246.45 | 40.06 |
(三)报告期经营成果及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2023.12.31 | 2022.12.31 | 增减变动(%) |
营业收入 | 593,622,324.72 | 669,476,458.18 | -11.33 |
营业成本 | 408,156,068.03 | 509,843,375.00 | -19.94 |
税金及附加 | 5,496,723.25 | 4,274,300.64 | 28.60 |
销售费用 | 34,763,947.71 | 24,836,385.56 | 39.97 |
管理费用 | 35,696,041.10 | 30,763,113.85 | 16.04 |
研发费用 | 66,491,311.82 | 51,029,044.85 | 30.30 |
财务费用 | 4,126,455.49 | 2,549,712.42 | 61.84 |
利息收入 | 2,182,156.02 | 1,391,270.62 | 56.85 |
其他收益 | 32,426,740.57 | 29,163,222.13 | 11.19 |
投资收益 | 1874462.95 | 0.00 | 不适用 |
信用减值损失 | -17,510,837.57 | 3,367,593.51 | -619.98 |
资产减值损失 | -700,686.26 | -7,942,707.81 | 不适用 |
营业利润 | 54,989,586.04 | 70,788,315.46 | -22.32 |
营业外收入 | 547,145.50 | 401,089.43 | 36.41 |
营业外支出 | 137,872.02 | 724,527.90 | -80.97 |
利润总额 | 55,398,859.52 | 70,464,876.99 | -21.38 |
所得税费用 | -2,658,433.68 | 2,108,262.84 | -226.10 |
净利润 | 58,057,293.20 | 68,356,614.15 | -15.07 |
(四)报告期内现金流量及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2023.12.31 | 2022.12.31 | 增减变动(%)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15,514,468.97 | 551,444,688.56 | -24.6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42,058,430.34 | 600,202,741.61 | -9.6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6,543,961.37 | -48,758,053.05 | 不适用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1,000.00 | 28,000.00 | -25.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13,319,630.61 | 63,201,579.20 | 237.5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3,298,630.61 | -63,173,579.20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48,408,474.41 | 85,484,548.81 | 658.51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31,902,356.18 | 49,741,083.67 | 165.1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16,506,118.23 | 35,743,465.14 | 1,345.04 |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5月15日
附件4: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规划,参照公司近年来的经营业绩及现时生产能力,结合公司2023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按照合并报表口径,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具体如下:
一、预算编制基础
1.公司遵循的我国现有法律、法规、政策和所在地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2.公司主要经营所在地及主营业务涉及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3.公司所处行业形势及市场行情无重大变化。
4.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主要材料价格、公司的主要产品价格能在预算价格的合理范围内波动。
5.无其他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对本公司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二、基本假设
1.2024年公司将依据行业发展状况、绩效考核指标、在手及新增订单等情况,编制销售收入预算。
2.以公司中长期战略规划为导向,编制资本性支出预算及投资预算。
3.以增量预算编制原则为基础,剔除以前年度偶发性业务,编制各项预算。
三、2024年度财务预算
根据公司2023年度经营情况及公司2024年度战略目标、经营计划,在考虑经济环境、市场行情等多种不确定因素的基础上,经公司管理层研究讨论,预计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保持稳定,同时公司继续加强生产成本费用控制,以维持合理的利润率水平。
四、2023年公司财务工作计划
1、预算管理方面:围绕公司经营战略目标,进行预算管理,及时跟踪各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配合相关部门修正经营目标,从公司全局出发,积极主动地发挥预算管理的作用,为今后实行全面预算控制管理积累经验、奠定基础。
2、风险与内控方面:按照财政部、证监会和上交所相关文件要求梳理流程,健全制度和体系;建立重大投、融资合同的风险评估体系。
3、资金管理方面:根据公司整体经营计划,综合考虑资金需求、业绩压力和风险的基础上,制订合理的融资规模和进度计划;平衡运用各种融资渠道和方式;与提高运营质量相结合,以应收账款、存货的周转和经营现金流量为管控重点。
4、成本控制方面: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2024年将加大成本控制力度,包括采购成本、制造成本及期间费用,以确保公司2024年利润目标的达成。
五、特别提示
本财务预算为公司对2024年经营情况的一种预算,并不代表公司对2024年经营业绩的相关承诺,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