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宇人: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查股网  2024-11-16  信宇人(688573)公司公告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4,887,6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深圳国中中小企业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持有公司股份6,666,667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6.8198%。股东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拟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累计不超过1,779,045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8199%。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收到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截至2024年11月14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

根据《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截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之日,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投资48个月以上但不满60个月,故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持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采取大宗交易在任意连续3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减持符合上述法规的要求。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

告知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信息

名称深圳国中中小企业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新田社区深南大道1006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福田科技广场)B座三十四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国中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59698740D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时间2015-12-25
经营期限2015-12-25 – 2025-12-25
主要股东名称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深圳市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深圳市泓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扬州蓉创肆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融浩达投资有限公司、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国中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创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价格区间(元/股)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大宗交易2024/9/24-2024/11/1412.94 – 24.641,779,0451.8199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变动前变动后
持股数(股)持股比例(%)持股数(股)持股比例(%)
中小企业 发展基金6,666,6676.81984,887,6224.9999

注: 1、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2、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股东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属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将继续督促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1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