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宇人: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证券代码:688573证券简称:信宇人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XinyurenTechnologyCo.,Ltd.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五年五月
目录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2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4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6
议案一:《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6
议案二:《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7
议案三:《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8
议案四:《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9
议案五:《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10
议案六:《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11
议案七:《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12
议案八:《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13
议案九:《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14
议案十:《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15
议案十一:《关于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 16议案十二:《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17附件1: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18
附件2: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23
附件3: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27
附件4: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31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公司负责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大会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予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
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二、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三、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2025年4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1)。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19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现场会议地点:惠州仲恺高新区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兴启西路3号惠州信宇人一号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志明先生
5、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时间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9日至2025年5月19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
表决权数量,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五)审议会议议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
1 | 《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 | 《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3 | 《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4 | 《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5 | 《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6 |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7 | 《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8 | 《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9 | 《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10 | 《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11 | 《关于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
12 | 《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计票人、监票人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九)复会,主持人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与会人员签署会议记录等相关文件
(十二)现场会议结束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议案一:《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年,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全体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在管理层及各级员工的共同努力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从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出发,勤勉尽责,认真依法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各项职权,强化内部管理,规范公司运作。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编制了《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以下附件:
附件1:《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9日
议案二:《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年,公司监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维护全体股东及公司的利益。对公司在生产经营、财务运作等方面的重大决策事项、重要经济活动等都积极参与了审核,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保障了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提高。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编制了《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以下附件:
附件2:《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5月19日
议案三:《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已经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审计意见是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合并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合并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具体内容详见附件3。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以下附件:
附件3:《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9日
议案四:《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在总结2024年经营情况和分析2025年经济形势及市场需求的基础上,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及2025年经营目标,编制了《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上述财务预算并不代表公司对2025年度的盈利预测。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将《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附件4。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以下附件:
附件4:《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9日
议案五:《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和《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和《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9日
议案六:《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据《公司法》《会计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结合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制定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9日
议案七:《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制定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现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9日
议案八:《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制定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现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5月19日
议案九:《关于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年,公司的独立董事李仲飞、陈政峰、龚小寒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客观、公正的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2024年度的履职情况分别进行了总结,并编制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仲飞》《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政峰》《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龚小寒》。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9日
议案十:《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求,结合公司2025年度发展计划及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在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在申请信贷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提供担保总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9日
议案十一:《关于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拟向国内各合作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期限为一年。此额度内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综合授信及贷款申请,授信担保方式包括抵押、质押、保证等。上述综合授信用于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并购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押汇、贸易融资、票据贴现、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前述授信额度及授信期限将以银行实际审批情况及公司与银行正式签署的有关文件为准,具体使用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在上述授信额度计划范围内,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包括新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之间可以调剂使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为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实际控制人杨志明先生、曾芳女士为公司上述授信提供连带保证担保,本次担保不收取公司任何担保费用,也无需公司提供反担保。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杨志明、曾芳女士已回避表决,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9日
议案十二:《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治理和运营风险,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更好地履行有关职责,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全体董事、监事回避表决《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现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9日
附件1: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全体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在管理层及各级员工的共同努力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从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出发,勤勉尽责,认真依法履行各项职权,强化内部管理,规范公司运作。现将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主要经营情况
2024年,锂电池行业竞争激烈,形势严峻复杂。公司始终紧扣生产经营计划与奋斗目标,以提升经济效益和服务质量为核心,全力拓展市场份额,实现业绩增长,继续深耕固态电池领域,创新优化产品服务,严控资金及运营风险,稳健应对经济波动与行业下行的不利影响,确保企业稳步发展。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2,184.37万元,同比上涨4.75%;受行业结构性产能过剩,竞争加剧影响,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326.40万元。
二、2024年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11次董事会会议,公司全体董事均出席各次会议。2024年各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议案 |
1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4年2月19日 |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
2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4年4月8日 |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关于以专利权质押担保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
3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4年4月24日 | 《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 |
行监督职责情况的议案》《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申请银行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4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4年6月28日 | 《关于参与投资私募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5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4年8月15日 |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
6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4年8月29日 | 《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
7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2024年10月11日 |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关于变更财务总监的议案》 |
8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2024年10月28日 | 《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投资设立香港子公司的议案》 |
9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2024年11月12日 |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
10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2024年12月6日 |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投资设立匈牙利子公司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11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2024年12月24日 |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
公司全体董事严格遵循《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依法合规、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他们始终以公司长远发展为己任,以维护股东利益为出发点,认真审议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为公司治理和经营管理的重大问题作出关键决
策。
公司独立董事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其专业知识和独立判断,独立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持。
(二)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大会,其中召开了2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了1次年度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获审议通过。董事会严格依据股东大会授权及《公司章程》规定,秉持公平公正原则,平等对待全体股东,确保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合规有序。同时,董事会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决议,高效落实交办任务,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充分保障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4个专门委员会,分别为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7次,提名委员会召开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1次。在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积极开展各项工作,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所审议事项均达成一致意见,不存在任何异议,且各成员均按时出席会议,不存在缺席会议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4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1次专门会议。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全面关注公司整体运作,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独立董事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客观、公正的意见,忠实履行职责。通过这些举措,独立董事为完善公司监督机制、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力保障了公司治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三、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守信息披露质量关,不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上市规则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向指定报刊和网站报送并披露相关文件,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全面、客观地反映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严格杜绝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障了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可靠性和有用性,切实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和合法权益。
四、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董事会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公司2024年度的全部担保行为进行了核查。经核查,公司2024年度不存在违规担保行为,相关担保行为均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与信息披露义务。所有担保合同及相关文件均按照规定加盖公司印章。
五、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2024年,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致力于提升工作质量,推动公司价值与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积极推进分红政策,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全面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为投资者参与公司决策提供便利。同时,公司通过投资者电话、邮箱、互动平台、现场调研、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接待日等多种渠道,及时回应投资者关切内容,确保投资者能够快捷、全面地获取公司信息,进一步增强了投资者与公司之间的沟通与信任。
六、董事会2025年经营及工作计划
公司聚焦核心产品SDC涂布机,持续加大市场推广力度,提升市场渗透率,进一步提高销售额及收入占比,巩固其全球首创的行业地位,成为公司盈利能力提升的关键驱动力。同时,公司构建电池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通过打造大圆柱、大方形、大软包三大样板线,形成规划设计、陪产及工厂培训三大业务模式,为客户提供锂电池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此外,公司加快固态电池领域的产业化进程,持续在干法电极设备及固态电解质两方面发力,推动技术验证和产品化落地。
公司持续保障高端装备研发投入,按照“生产一代、研发一代、储备一代”的开发计划,推动新技术迭代与新产品落地,重点将储备的前沿专利技术实现商业化。通过与产业链上下游深度联动,推动技术产业化,助力行业提质增效。同时,公司推进核心零部件商业化布局,加快龙岗年产240套模头的精密加工车间的建设,推动与下游客户紧密合作,逐步提升核心零部件销售占比。此外,公司赋能新材料业务协同发展,加大对亚微新材料的资金、设备及市场支持,强化其在功能性膜材料领域的技术优势,拓展5G、物联网的新产品线,探索新领域应用。
公司严格遵循监管要求,完善治理结构,建立科学决策机制与内部控制体系,强化合规性、透明度及管理升级。通过合理激励机制促进员工与公司共同成长,践行价值创造理念,制定明确的投资者回报方案,持续提升公司内在价值,积极回馈投资者。
特此报告。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9日
附件2: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维护全体股东及公司的利益。对公司在生产经营、财务运作等方面的重大决策事项、重要经济活动等都积极参与了审核,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保障了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提高。现将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8次监事会会议,各次监事会会议的组织、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均无异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审议议案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4年4月8日 |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关于以专利权质押担保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4年4月24日 | 《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4年6月28日 | 《关于参与投资私募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4年8月15日 |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4年8月29日 | 《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4年10月11日 |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2024年10月28日 | 《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2024年12月24日 |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
二、监事会履行监督职能情况
(一)公司依法规范运作情况2024年,公司监事会严格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监事会成员王凌、李嫦晖、刘建宏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及出席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决策流程、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表现进行了有效监督。监事会认为,2024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要求,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决策程序公正透明,切实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能勤勉尽责,有效推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未发现其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2024年,公司监事会重点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财务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并认真审核了公司定期财务报告及相关文件。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严格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财务管理规范有序,内部控制制度执行严格,各项财务制度和内控制度均得到有效落实,未发现公司资产存在被非法侵占或资产流失的情况。
(三)公司内部控制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据《内部控制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等相关制度,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细致检查与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稳步推进,紧密贴合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求。公司的内部
控制覆盖了公司层面和业务层面的各个环节,在所有重大方面均得到有效执行,未出现任何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切实发挥了良好的风险防范与控制作用。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监督并核查了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均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求,其审批程序严格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的定价合理且有充分依据,客观公允,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并按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交易。公司不存在任何损害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该制度明确了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的范围,并从制度层面规范了内幕信息的管理和知情人的登记工作。报告期内,监事会持续监督该制度的执行情况,公司未发生内幕信息泄露事件。
(六)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积极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出席股东大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报告和提案内容,监事会均无异议。监事会还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决议,未发现任何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募集资金使用核查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核查了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认为公司严格依规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且相关信息披露及时、准确、真实、完整,不存在违规存放或使用募集资金及变相改变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2025年工作计划2025年,公司监事会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内部制度,忠实履行监督职责。监事会将着力促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推动经营管理的规范化,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健全与高效运行。监事会将持续依法依规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勤勉尽责情况,确保其决策和经营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防止任何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监事会将加强自身建设,通过持续学习拓宽知识领域、提升业务水平,切实履行监督职能,保障公司稳健发展。
特此报告。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5月19日
附件3: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一、2024年度财务决算的编制范围本次财务决算的范围包括母公司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
二、2024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情况公司2024年12月31日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已经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注册会计师审计意见: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信宇人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三、2024年度主要财务指标
指标分类 | 主要财务指标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增减变动(%) |
经营规模 | 总资产(万元) | 204,223.59 | 184,970.41 | 10.41 |
归属股东净资产(万元) | 82,030.89 | 93,627.32 | -12.39 | |
营业总收入(万元) | 62,184.37 | 59,362.23 | 4.75 | |
营业成本(万元) | 49,543.65 | 43,403.09 | 14.15 | |
盈利能力 | 净利润(万元) | -6,326.40 | 5,835.41 | -208.41 |
销售毛利率(%) | 20.33 | 26.88 | 减少6.55个百分点 | |
销售净利率(%) | -10.17 | 9.83 | 减少20.00个百分点 | |
每股净资产(元/股) | 8.39 | 9.58 | -12.39 |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股) | -0.96 | -1.29 | 不适用 | |
每股收益(元/股) | -0.65 | 0.72 | -190.28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7.18 | 10.26 | 减少17.44个百分点 | |
偿债能力 | 流动比率 | 128.30 | 181.97 | 减少53.67个百分点 |
速动比率 | 91.19 | 138.04 | 减少46.85个百分点 |
资产负债率(%) | 59.59 | 49.16 | 增加10.43个百分点 | |
运营能力 |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 1.05 | 1.24 | -15.32 |
存货周转率(次/年) | 1.33 | 1.42 | -6.34 |
四、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一)报告期末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12.31 | 2023.12.31 | 增减变动 |
货币资金 | 17,456.74 | 31,066.76 | -43.81% |
应收票据 | 2,666.66 | 5,949.07 | -55.18% |
应收账款 | 51,097.53 | 45,077.40 | 13.36% |
应收款项融资 | 140.20 | 628.68 | -77.70% |
预付款项 | 403.36 | 537.51 | -24.96% |
其他应收款 | 1,690.39 | 487.83 | 246.51% |
存货 | 38,207.94 | 33,254.22 | 14.90% |
合同资产 | 5,290.48 | 7,704.29 | -31.33%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86.58 | - | 不适用 |
其他流动资产 | 23,864.52 | 19,937.71 | 19.70% |
流动资产合计 | 140,904.40 | 144,643.46 | -2.59% |
长期应收款 | 7,684.11 | 49.45 | 15439.15%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965.42 | - | 不适用 |
投资性房地产 | 202.35 | 208.20 | -2.81% |
固定资产 | 33,289.85 | 26,540.62 | 25.43% |
在建工程 | 6,460.60 | 5,412.18 | 19.37% |
使用权资产 | 2,921.59 | 465.75 | 527.29% |
无形资产 | 3,480.78 | 2,674.19 | 30.16% |
长期待摊费用 | 565.04 | 514.79 | 9.76%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548.04 | 1,643.55 | 115.88%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201.40 | 2,818.21 | 13.6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63,319.19 | 40,326.95 | 57.01% |
资产总计 | 204,223.59 | 184,970.41 | 10.41% |
(二)报告期末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构成及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12.31 | 2023.12.31 | 增减变动 |
短期借款 | 16,014.75 | 6,213.87 | 157.73% |
应付票据 | 19,366.74 | 12,884.08 | 50.32% |
应付账款 | 47,659.75 | 44,548.57 | 6.98% |
合同负债 | 10,517.62 | 5,301.80 | 98.38% |
应付职工薪酬 | 1,077.27 | 1,086.86 | -0.88% |
应交税费 | 554.21 | 420.98 | 31.65% |
其他应付款 | 484.99 | 225.35 | 115.22%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561.05 | 1,848.59 | 38.54% |
其他流动负债 | 11,586.93 | 6,959.24 | 66.50% |
流动负债合计 | 109,823.31 | 79,489.32 | 38.16% |
长期借款 | 8,874.16 | 10,837.76 | -18.12% |
租赁负债 | 2,400.40 | 239.66 | 901.59% |
递延收益 | 36.61 | 57.74 | -36.6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564.74 | 70.15 | 705.06%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237.27 | -100.00%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1,875.90 | 11,442.57 | 3.79% |
负债合计 | 121,699.21 | 90,931.89 | 33.84% |
股本 | 9,775.44 | 9,775.44 | |
资本公积 | 78,371.09 | 78,284.55 | 0.11% |
库存股 | 3,419.93 | - | 不适用 |
盈余公积 | 3.19 | 3.19 | |
未分配利润 | -2,698.90 | 5,564.14 | -148.51%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 82,030.89 | 93,627.32 | -12.39% |
少数股东权益 | 493.49 | 411.21 | 20.01%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82,524.38 | 94,038.52 | -12.24%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204,223.59 | 184,970.41 | 10.41% |
(三)报告期经营成果及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增减变动 |
营业收入 | 62,184.37 | 59,362.23 | 4.75% |
营业成本 | 49,543.65 | 43,403.09 | 14.15% |
税金及附加 | 759.67 | 549.67 | 38.20% |
销售费用 | 1,439.98 | 888.91 | 61.99% |
管理费用 | 4,000.36 | 3,569.60 | 12.07% |
研发费用 | 7,121.22 | 6,649.13 | 7.10% |
财务费用 | 860.66 | 412.65 | 108.57% |
利息收入 | 205.18 | 218.22 | -5.98% |
其他收益 | 1,615.13 | 3,242.67 | -50.19% |
投资收益 | 1,105.80 | 187.45 | 489.92%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34.58 | - | 不适用 |
信用减值损失 | -6,720.57 | -1,751.08 | 不适用 |
资产减值损失 | -1,777.78 | -70.07 | 不适用 |
资产处置收益 | -10.47 | 0.81 | -1392.59% |
营业利润 | -7,363.64 | 5,498.96 | -233.91% |
营业外收入 | 39.54 | 54.71 | -27.73% |
营业外支出 | 25.12 | 13.79 | 82.16% |
利润总额 | -7,349.23 | 5,539.89 | -232.66% |
所得税费用 | -1,100.21 | -265.84 | 不适用 |
净利润 | -6,249.01 | 5,805.73 | -207.64% |
(四)报告期内现金流量及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增减变动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8,774.62 | 41,551.45 | 17.3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8,159.41 | 54,205.84 | 7.2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384.78 | -12,654.40 | 不适用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79.93 | 2.10 | 13230.00%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2,592.49 | 21,331.96 | -40.9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312.56 | -21,329.86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5,186.44 | 64,840.85 | -61.16%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6,884.15 | 13,190.24 | 28.0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302.29 | 51,650.61 | -83.93% |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9日
附件4: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规划,参照公司近年来的经营业绩及现时生产能力,结合公司2025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按照合并报表口径,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具体如下:
一、预算编制基础
1.公司遵循的我国现有法律、法规、政策和所在地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2.公司主要经营所在地及主营业务涉及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3.公司所处行业形势及市场行情无重大变化。
4.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主要材料价格、公司的主要产品价格能在预算价格的合理范围内波动。
5.无其他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对本公司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二、基本假设
1.2025年,公司将以行业发展状况、绩效考核指标、在手及新增订单等为依据,编制销售收入预算。
2..以公司中长期战略规划为导向,制定资本性支出预算和投资预算。
3.遵循增量预算编制原则,剔除以往年度的偶发性业务,编制各项预算。
三、2025年度财务预算及说明
根据公司2024年度经营情况、2025年度的战略目标及经营计划,并综合考虑经济环境、市场行情等不确定因素,公司管理层预计2025年度营业收入将保持稳定。同时,公司将继续加强生产成本费用控制,以维持合理的利润率水平。
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仅为经营计划,不代表公司对2025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政策等多种因素,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
诺,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2025年公司财务工作计划
1.会计基础工作方面:深入回顾并总结2024年度审计工作期间所体现出的问题,紧密围绕公司实际经营状况,明确相关业务的会计处理方式,规范会计核算流程,提升会计核算信息的准确性与可靠性,为公司财务工作夯实基础。
2.预算管理方面:紧密围绕公司既定的经营战略目标,全方位展开预算管理工作。实时追踪各部门预算执行进度,协同各相关部门依据实际经营情况适时修正经营目标,从公司整体战略层面出发,发挥预算管理的引领与调控作用,积极探索有效管理路径。
3.风险与内控方面:严格依据财政部、证监会以及上交所出台的相关文件要求,全面、细致地梳理公司各项业务流程,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与体系。
4.资金管理方面:根据公司整体经营规划,综合考量资金需求、业绩增长压力以及潜在风险,确保公司资金链稳定且高效运转。优化资金配置,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时,将应收账款、存货的周转效率以及经营现金流量作为关键管控点,持续优化应收账款回收机制,加强存货周转管理,增强公司资产流动性,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
5.成本控制方面:2025年度,将继续深化降本工作。从设计降本、采购降本、制造降本等多维度进行管控,通过有效的成本控制,提升产品价格竞争力,以保障公司2025年度利润目标的顺利实现。
五、特别提示
本财务预算文件旨在对公司在2025年的经营状况进行预先估算,它并非公司对2025年经营业绩作出的任何承诺。实际的经营成果能否达到预算水平,将受市场行情等一系列因素的影响,具有较大程度的不确定性。
深圳市信宇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