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辉龙: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575 证券简称:亚辉龙 公告编号:2024-078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2月1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高科大道32号启德大厦8栋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09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109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226,835,910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226,835,910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39.7771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39.7771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因董事长胡鹍辉先生出差,根据《公司章程》
的规定,由副董事长宋永波先生主持,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其中董事长胡鹍辉先生、独立董事石春茂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王鸣阳先生出席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普通股 | 225,845,578 | 99.5634 | 926,032 | 0.4082 | 64,300 | 0.0284 |
2、 议案名称: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普通股 | 225,844,779 | 99.5630 | 938,745 | 0.4138 | 52,386 | 0.0232 |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3、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 是否当选 |
序号 | 效表决权的比例(%) | |||
3.01 | 关于选举胡鹍辉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225,294,630 | 99.3205 | 是 |
3.02 | 关于选举宋永波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225,190,324 | 99.2745 | 是 |
3.03 | 关于选举钱纯亘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225,515,254 | 99.4177 | 是 |
3.04 | 关于选举廖立生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225,619,232 | 99.4636 | 是 |
4、 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4.01 | 关于选举石春茂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225,514,083 | 99.4172 | 是 |
4.02 | 关于选举刘登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225,231,057 | 99.2925 | 是 |
4.03 | 关于选举李学金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225,463,256 | 99.3948 | 是 |
5、 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5.01 | 关于选举阳文雅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225,403,728 | 99.3686 | 是 |
5.02 | 关于选举王慧翀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225,405,824 | 99.3695 | 是 |
(三)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2 | 关于聘任会计 | 2,374 | 70.5551 | 938,7 | 27.8885 | 52,38 | 1.5564 |
师事务所的议案 | ,929 | 45 | 6 | ||||
3.01 | 关于选举胡鹍辉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1,824,780 | 54.2111 | ||||
3.02 | 关于选举宋永波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1,720,474 | 51.1123 | ||||
3.03 | 关于选举钱纯亘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2,045,404 | 60.7655 | ||||
3.04 | 关于选举廖立生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2,149,382 | 63.8545 | ||||
4.01 | 关于选举石春茂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2,044,233 | 60.7307 | ||||
4.02 | 关于选举刘登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1,761,207 | 52.3225 | ||||
4.03 | 关于选举李学金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1,993,406 | 59.2207 |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其余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表决通过。
2、本次会议议案2、3、4已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合(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魏伟、王纯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同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按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