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山科技:关于回购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查股网  2025-04-12  西山科技(688576)公司公告

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310,000股继续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将剩余的1,002,721股用途由“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同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上述议案均已经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的总股数为4,127,253股,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49,627,313元减少至人民币45,500,060元,总股本将由49,627,313股减少至45,500,060股。其中:

1、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发展需求等因素,公司拟将当前回购账户中的310,000股继续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将剩余的1,002,721股用途由“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关于本次回购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

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2、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公司将2024年8月28日首次披露的回购方案累计回购的3,124,532股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针对本公告“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中第2条中2024年8月28日首次披露的回购方案的3,124,532股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事项已于2024年9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通知债权人自2024年9月14日至2024年10月29日申报债权。截至申报期满,公司未收到债权人对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事项提出的异议,也未收到债权人向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文件。

综上,本次申报债权仅针对本公告“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中第1条的1,002,721股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凡本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公告发布之日(即2025年4月12日起)向公司申报债权。公司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天内,未接到书面通知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四十五天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凭证及身份证明文件可以向本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本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逾期未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将被视为放弃申报权利,但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清偿(履行),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工作日9:00—12:00、13:30-17:30)

2、申报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康美街道康竹路2号西山科技B栋行政楼董事会办公室

3、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电话:023-68211081

5、邮编:401123

6、电子邮箱:xishangufen@xishantech.com.cn

特别提示:以邮寄方式申报的债权人,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请在邮件封面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债权人,请在电子邮件主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