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海德曼: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http://ddx.gubit.cn  2023-06-27  浙海德曼(688577)公司公告

目 录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第3—8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3〕5649号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海德曼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浙海德曼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浙海德曼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浙海德曼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浙海德曼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浙海德曼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浙海德曼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六日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将本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44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5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3.13元,共计募集资金44,725.5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不含税)3,8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0,925.5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1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2,730.87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8,194.6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60号)。

(二) 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初始存放金额[注]2022年12月31日余额备注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环市支行1993510104006874040,925.50569.65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12070811290453749650.27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初始存放金额[注]2022年12月31日余额备注
有限公司玉环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环支行3558784029341,011.18
合 计40,925.501,581.10

[注]初始存放金额与前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差异为2,730.87万元,系尚未支付的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高端数控机床扩能建设项目”“高端数控机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计划于2021年3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由于建设初期项目投资主要为公司自筹资金,建设进度整体较为缓慢。此外,受国际公共事件影响,国外设备采购周期延长,复工进度及物流等多方面受影响,导致项目土建及辅助设施的施工进度延后,2020年12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将“高端数控机床扩能建设项目”“高端数控机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2021年9月30日。“高端数控机床扩能建设项目”已于2021年9月30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受国际公共事件影响,“高端数控机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口设备的采购周期加长,室内装修进度较为缓慢。2021年8月23日,公司第二届第十九次董事会和第二届第十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将“高端数控机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因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结项,部分款项尚未支付导致本公司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入总额存在差异的情况。其中,“高端数控机床扩能建设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异为23.06万元,“高端

数控机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异为929.98万元。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未出现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高端数控机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主要承担技术研究和产品开发,不直接产生效益,通过提升公司技术创新水平间接提高公司效益,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

七、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

八、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2020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2020年10月2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使用暨补充确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补充确认了上述超额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并将2020年9月22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

度由2亿元调整为2.5亿元,授权有效期及循环滚动使用等其他事项维持原有议案内容不变。2021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授权额度内,公司可以循环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情况。

202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4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2,400.00万元。

九、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收到募集资金净额38,194.63万元,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546.43万元,累计已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34,759.96万元(其中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3,600.00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3,981.10万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2,400.00万元)。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六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