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海德曼: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出具的《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民生证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下称“IPO”)的保荐机构,原指派的保荐代表人为叶云华先生、张莉女士,法定持续督导期至2023年12月31日止。因公司IPO项目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民生证券继续对公司IPO项目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履行持续督导责任,直至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因工作需要,民生证券决定委派粘世超先生(简历见附件)接替张莉女士的工作,继续履行公司IPO的持续督导保荐责任。本次变更不影响民生证券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叶云华先生和粘世超先生,继续履行相关的职责和义务,直至相关工作全部结束。公司董事会对张莉女士在公司IPO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特此公告。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7日
附件:粘世超先生简历粘世超,保荐代表人,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硕士研究生,现任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行VP,证券业执业证书号码为S0100722080002。先后参与或主持浙海德曼(688577.SH)、晶雪节能(301010.SZ)、司南导航(688592.SH)等IPO项目。其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