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海德曼: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工商
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如下:
一、注册资本变更的相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4年5月28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同意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本次转增股本已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从54,206,616股变更为75,889,262股,注册资本从54,206,616元变更为75,889,262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形成《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06修订)。具体章程修订内容如下:
1、章程第六条原为: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4,206,616元。
现将该条修订为: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5,889,262元。
2、章程第二十条原为: 公司股份总数为54,206,616股,均为人民币普通
股。现将该条修订为: 公司股份总数为75,889,262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以上内容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