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海德曼: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目录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第3—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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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4〕9039号
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海德曼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浙海德曼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浙海德曼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二、管理层的责任
浙海德曼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浙海德曼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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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我们认为,浙海德曼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浙海德曼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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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将本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海德曼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44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35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3.13元,共计募集资金44,725.5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不含税)3,8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0,925.5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1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2,730.87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8,194.6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60号)。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注]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备注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环市支行 | 19935101040068740 | 40,925.50 | 699.41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环支行 | 1207081129045374965 | 0.17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环大麦屿支行 | 355878402934 | 199.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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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注]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备注 |
合计 | 40,925.50 | 898.86 |
[注]初始存放金额与前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差异为2,730.87万元,系尚未支付的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高端数控机床扩能建设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异为464.94万元主要系公司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增加了对磨床等设备的投入。
“高端数控机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异为-806.52万元系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保证项目质量、募投项目规划产能完全达到的前提下,坚持谨慎、节约的原则,依靠专业人员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减少了建筑、安装等相关工程费支出,做好了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节约、高效地使用募集资金。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未出现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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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端数控机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主要承担技术研究和产品开发,不直接产生效益,通过提升公司技术创新水平间接提高公司效益,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
“高端数控机床扩能建设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系:1.市场竞争日益加剧、部分型号产品降价销售;2.项目尚处于爬坡期,公司相关资产的折旧、摊销等费用增加;3.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研发费用有所增加。
七、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
八、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2020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2020年10月2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使用暨补充确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2020年度依据上述决议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累计金额为25,700.00万元,赎回保本型理财产品累计金额为23,700.00万元,取得投资收益含税金额为161.61万元。
2021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管理的议案》,公司2021年度依据上述决议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累计金额为53,700.00万元,赎回保本型理财产品累计金额为55,700.00万元,取得投资收益含税金额为218.73万元。
202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4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2022年度依据上述决议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2,400.00万元。2023年4月14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2,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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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2023年4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高端数控机床扩能建设项目”“高端数控机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予以结项,并将前述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3年6月9日、2023年8月29日,公司分别根据该议案将实际节余募集资金695.05万元、
1.26万元(超募资金除外)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 | 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利息及理财收益净额 | 应付未付的募投项目供应商尾款及保证金金额 | 实际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金额 |
高端数控机床扩能建设项目 | 25,866.00 | 26,330.94 | 464.94 | 466.20 | 1.26 | |
高端数控机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3,247.00 | 2,440.48 | -806.52 | 84.53 | 196.00 | 695.05 |
合计 | 29,113.00 | 28,771.42 | -341.58 | 550.73 | 196.00 | 696.31 |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A | 44,725.50 |
募集资金到账总额 | B | 40,925.50 |
减:以募集资金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 | C | 2,730.87 |
募集资金净额 | D=B-C | 38,194.63 |
减: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 | E | 31,771.42 |
加: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 | F | 571.9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