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力斯: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股东嘉兴唐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信息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上述股东提供的信息一致。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后,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嘉兴唐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唐玉投资”)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由34,500,002股变动至27,514,787股,持有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7.67%变动至6.11%。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
构及持续经营。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唐玉投资出具的告知函,其自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8月30日期间,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由34,500,002股变动至27,514,787股,持有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7.67%变动至6.11%。现将其权益变动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
名称 | 嘉兴唐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西藏拾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南江路1856号基金小镇1号楼141室-4 |
主要股东 | 苏州丹青二期创新医药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截至上述告知函送达日,其持股比例为81.3%) |
2. 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变动方式 | 变动日期 | 股份种类 | 变动数量(股) | 变动比例(%) |
唐玉投资 | 集中竞价 | 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8月30日 | 人民币普通股 | -6,985,215 | 1.55 |
注:
1、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2、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股情况 | 本次变动后持股情况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唐玉投资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34,500,002 | 7.67 | 27,514,787 | 6.11 |
注:
1、以上表格中数据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2、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3、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艾力斯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