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大地纬: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88579 证券简称:山大地纬 公告编号:2023-019
山大地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
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山大地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大地纬”或“公司”)董事郑永清先生、李庆忠先生、洪晓光先生,监事王新军先生、张世栋先生、孙明先生,高级管理人员肖宗水先生分别持有公司股份:14,042,688股、13,610,344股、14,064,192股、13,950,040股、14,018,440股、6,594,048股、2,386,871股,分别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51%、3.40%、3.52%、3.49%、3.50%、1.65%、0.60%,以上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已于2021年7月19日起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自身资金需求,上述董监高计划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所持有公司股份,其中董事郑永清先生、李庆忠先生、洪晓光先生,监事王新军先生、张世栋先生减持数量均为不超过1,4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0.35%;监事孙明先生减持数量为不超过6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0.15%;高级管理人员肖宗水先生减持数量为不超过3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075%。
本次减持计划期间,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实施;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实施(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将根据股份变动对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上述股份减持价
格按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其中董事、高管减持其持有的股份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自公司上市之日起发生除权除息事项,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郑永清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14,042,688 | 3.51% | IPO前取得:14,042,688股 |
李庆忠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13,610,344 | 3.40% | IPO前取得:13,610,344股 |
洪晓光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14,064,192 | 3.52% | IPO前取得:14,064,192股 |
王新军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13,950,040 | 3.49% | IPO前取得:13,950,040股 |
张世栋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14,018,440 | 3.50% | IPO前取得:14,018,440股 |
孙 明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6,594,048 | 1.65% | IPO前取得:6,594,048股 |
肖宗水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2,386,871 | 0.60% | IPO前取得:2,386,871股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最近一次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比例 | 减持期间 | 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 | 前期减持计划披露日期 |
李庆忠 | 443,096 | 0.1108% | 2021/11/10~2022/5/9 | 12.22-12.76 | 2021-10-19 |
王新军 | 103,400 | 0.0258% | 2021/11/10~2022/5/9 | 13.27-13.39 | 2021-10-19 |
张世栋 | 35,000 | 0.0087% | 2021/11/10~2022/5/9 | 12.70-12.86 | 2021-10-19 |
肖宗水 | 198,729 | 0.0497% | 2021/11/10~2022/5/9 | 9.22-14.10 | 2021-10-19 |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 计划减持数量(股) | 计划减持比例 | 减持方式 | 竞价交易减持期间 | 减持合理价格区间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拟减持原因 |
郑永清 | 不超过:1,400,000股 | 不超过:0.35% |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1,400,000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 | 2023/6/5~2023/12/4 | 按市场价格 | IPO前取得 | 自身资金需求 |
过:1,400,000股 | |||||||
李庆忠 | 不超过:1,400,000股 | 不超过:0.35% |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1,400,000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1,400,000股 | 2023/6/5~2023/12/4 | 按市场价格 | IPO前取得 | 自身资金需求 |
洪晓光 | 不超过:1,400,000股 | 不超过:0.35% |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1,400,000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1,400,000股 | 2023/6/5~2023/12/4 | 按市场价格 | IPO前取得 | 自身资金需求 |
王新军 | 不超过:1,400,000股 | 不超过:0.35% |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1,400,000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1,400,000股 | 2023/6/5~2023/12/4 | 按市场价格 | IPO前取得 | 自身资金需求 |
张世栋 | 不超过:1,400,000股 | 不超过:0.35% |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1,400,000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1,400,000股 | 2023/6/5~2023/12/4 | 按市场价格 | IPO前取得 | 自身资金需求 |
孙 明 | 不超过:600,000股 | 不超过:0.15% |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600,000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600,000股 | 2023/6/5~2023/12/4 | 按市场价格 | IPO前取得 | 自身资金需求 |
肖宗水 | 不超过:300,000股 | 不超过:0.075% |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300,000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300,000股 | 2023/6/5~2023/12/4 | 按市场价格 | IPO前取得 | 自身资金需求 |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即2023年6月5日至2023年12月4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 个月内进行,即2023年5月18日至2023年11月17日。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董事郑永清、李庆忠、洪晓光,高级管理人员肖宗水,原董事张世栋,原高级管理人员孙明于公司上市时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除上述锁定期限外,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2、在上述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本人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果因公司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
3、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监事王新军于公司上市时承诺:
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除上述锁定期限外,本人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每年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上述董监高中作为核心技术人员的郑永清、李庆忠、洪晓光、张世栋、王新军、肖宗水、孙明于公司上市时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和本人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2、自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本人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人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3、本人将遵守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核心技术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本次减持计划是公司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要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股东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时间、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股东按照上述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山大地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