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大地纬: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山大地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大地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18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送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3年7月28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4人,实际出席监事4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新军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大地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内控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已披露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大地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34)。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由于公司实施了2022年度权益分派,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符合激励计划以及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大地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大地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大地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