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大地纬:关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金解除冻结的公告
山大地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金解除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山大地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募集资金账户开户行招商银行济南经十路支行通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被冻结的人民币41,034,873.38元资金已解除冻结,账户内被冻结部分资金已恢复使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金冻结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披露了《关于银行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因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关于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向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将公司银行账户(一般户)及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的部分资金冻结。
二、资金解除冻结的情况
目前该案件处于诉前财产保全阶段,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向法院申请以自有不动产权置换被冻结的募集资金账户资金。近日,公司募集资金银行账户中被冻结的资金已解除冻结,并恢复正常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开户名 | 开户行 | 银行账号 | 解除冻结金额(元) |
山大地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经十路支行 | 53********10909 | 41,034,873.38 |
置换后不动产权情况:根据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3)鲁0114财保1107号之一],公司以位于济南市高新区港兴一路300号的自有房产一处作为担保进行财产保全,期限为三年。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结项,上述募集资金账户解除冻结后,节余募集资金使用将根据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的决策执行,不会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不利影响。
(二)用于担保的该处房产非公司办公场所,亦未被限制正常使用,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纠纷事项处于诉前财产保全阶段。公司将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该事项,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积极处理该案纠纷,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并将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大地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