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大地纬: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查股网  2025-02-06  山大地纬(688579)公司公告

山大地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为第三人;被告一为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被告二为中建一局集团第六建筑有限公司。

? 涉案金额:原告济南景平商贸有限公司诉请被告一、被告二支付工程费

用等金额合计20,105,451.94元;诉请公司作为被告三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庭审过程中,原告变更诉讼请求:诉请被告一、被告二支付工程费用等金额合计约24,465,542.93元;公司由被告三变更为第三人参与诉讼,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诉讼结果:根据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的判决,驳回原告对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 对上市公司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鉴于本次诉讼处于一审判决上诉期内,最终判决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诉讼基本情况

2024年2月,山大地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送达的《开庭传票》[案号(2024)鲁0114民初1904号]《民事裁定书》[(2024)鲁0114执保911号]等相关诉讼材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庭审过程中,原告变更诉讼请求:诉请被告一、被告二支付工程费用等金额合计约24,465,542.93元;公司由第三被告变更为第三人参与诉讼,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近日,公司收到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4)鲁0114民初1904号]。

二、诉讼进展

根据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4)鲁0114民初1904号],法院认为:

本案案由应为合同纠纷,涉及垫付款的纠纷、追偿权以及景平公司与中建一局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等,景平公司突破合同相对性要求山大地纬公司承担民事责任无法律依据。驳回原告对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三、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的判决,驳回原告对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本次诉讼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鉴于本次诉讼处于一审判决上诉期内,最终判决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大地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