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思医疗: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查股网  2024-08-29  伟思医疗(688580)公司公告

公司代码:688580 公司简称:伟思医疗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伟思医疗688580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钟益群沈亚鹏
电话025-69670036025-69670036
办公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19号9栋南京市雨花台区宁双路19号9栋
电子信箱ir@vishee.comir@vishee.com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1,743,948,786.701,806,024,041.14-3.4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573,604,164.401,626,755,218.95-3.27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191,578,926.40219,797,179.04-12.8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9,620,406.1670,557,379.87-29.6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3,452,179.3565,341,062.26-33.5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2,146,246.8341,007,501.47-21.6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014.52减少1.51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52160.7396-29.4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52020.7394-29.65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18.5815.04增加3.54个百分点

2.3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5,312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 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份数量股份数量
王志愚境内自然人39.4137,746,166000
胡平境内自然人16.4115,717,985000
南京志达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8.297,935,120000
深圳市阳和生物医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2.62,493,196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融通健康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1.981,900,000000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其他0.79755,314000
南京志明达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0.72692,747000
苏彩龙境内自然人0.65622,85500质押616,000
雷立明境内自然人0.61582,991000
赵光明境内自然人0.56539,00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1、王志愚为南京志达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南京志达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与王志愚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 2、深圳市阳和生物医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苏彩龙等人签订了《一致行动人承诺函》。除上述说明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不适用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