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思医疗:关于回购股份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公告

查股网  2024-11-13  伟思医疗(688580)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88580 证券简称:伟思医疗 公告编号:2024-063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2023/11/10,由董事长兼总经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志愚先生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2,000万元~4,000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63.42元/股(含),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前,为90元/股(含)
回购用途□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实际回购股数42.5917万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0.4447%
实际回购金额2,003.766394万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21.80元/股~65.88元/股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3年11月9日,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11月10日、2023年11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及《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64)。

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9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63.42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6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二、 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3年12月7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2023年12月8日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

(二)截至2024年11月1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25,917股,占公司总股本95,771,288股的比例为

0.444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65.88元/股,最低价为21.80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37,663.94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回购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 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23年 11月 10日,公司首次披露了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61)。

自首次披露本次回购事项公告至本公告披露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在此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 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回购前回购完成后
股份数量(股)比例(%)股份数量(股)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000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68,623,86710095,771,288100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401,4480.5850141,2950.1475
股份总数68,623,86710095,771,288100

注:公司根据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实施2023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2024年6月4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合计转增股本27,147,421股,并于2024年6月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68,623,867股增加至95,771,288股;公司注册资本由68,623,867元变更为95,771,288元。

五、 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一)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24年7月11日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已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本次归属股票628,670股,本次归属股票全部都来源自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二)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已完成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本次归属股票57,400股, 本次归属股票全部都来源自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三)公司上市后,累计共实施了两期股份回购,累计回购合计827,365股,(其中第一期累计回购401,448股,第二期即本期累计回购425,917股)。上述已回购股票于2024年7月11日因股权激励归属,通过非交易转让形式向93名合格激励对象累计归属628,670股、于2024年10月25日,因股权激励归属,通过非交易转让形式向10名合格激励对象累计归属57,400股。故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

施后,公司目前无限售条件股份中包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为141,295股,现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上述回购股份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根据公司股份回购方案,本次回购的股份拟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并在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予以转让;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后续,公司将按照披露的用途使用已回购未注销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