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杰思: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作为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2年度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内部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的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现将我们在2022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人员情况公司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人,占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以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二)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吴建海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79年7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其主要经历如下:2001年6月至2006年10月,于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任高级项目经理;2007年5月至2008年10月,于阿里巴巴软件(上海)有限公司任会计主管;2008年11月至2016年8月,于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2016年9月至今,于杭州亨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任职。2019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夏立安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64年9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其主要经历如下:1990年7月至1996年9月,于曲阜师范大学历任讲师、副教授;1996年9月至1997年9月,于武汉大学法学院任高级访问学者;1997年9月至1998年9月,于曲阜师范大学任副教授;1998年9月至2001年7月,于北京大学历史系就读博士研究生学位;2001年7月至今,于浙江大学法学院历任副教授、教授;2017年12月至今,于杭州联德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2019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三)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我们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年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会议和2次股东大会。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合计亲自出席会议7次,在审议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尤其是重大事项时,与公司及相关方保持密切沟通,细致研读相关资料,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力,以此保障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报告期内,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独立董事姓名 | 应出席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 | 出席次数 |
吴建海 | 5 | 5 | 0 | 0 | 0 | 否 | 2 |
夏立安 | 5 | 5 | 0 | 0 | 0 | 否 | 2 |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2年度全体独立董事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的会议共计10次,其中审计委员会4次,提名委员会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次、战略与发展委员会2次,均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在审议及决策董事会的相关重大事项时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我们认为,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
2022年我们利用现场参加会议和公司年度报告,对公司进行了实地现场考察,全面深入的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和企业管理经验,对公司董事会相关提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监督和指导的作用。我们时刻关注公司的相关动态,通过电话、微信等多种沟通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公司生产经营和规范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并提出规范性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吴建海在材料领域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帮助公司研发团队与高等院校牵线搭桥建立沟通机制,同时与审计机构积极沟通,对审计工作情况及质量进行了监督和评估。独立董事夏立安对公司内控管理制度进行审阅并提出改善建议。独立董事在行使职权时,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保证我们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与我们进行积极的沟通,能对我们关注的问题予以妥帖的落实和改进,为我们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2年,我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关于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并积极向董事会及专业委员会建言献策,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的必要性、客观性、定价公允合理性,以及是否损害公司与股东利益等方面进行了审核,对公司各关联交易发表了意见,认为有关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和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严格根据《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审议担保事项,并在决议的授权范围内具体实施,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经核查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以外公司的对外担
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背景、专业能力进行认真审核,我们认为其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专业能力和经验,并发表了相关意见。
报告期内,提名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所聘任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任职要求。同时,我们对报告期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2022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科学、合理,薪酬支付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四)聘请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为了保障审计的进行以及相关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五)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的规范运作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维护了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
(六)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各专门委员会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严格遵守对公司忠实和勤勉的原则,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经验,切实发挥了各专门委员会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重要作用。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2年,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勤勉的履行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公正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切实履行了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义务。我们密切关注公司治理运作和经营决策,与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进行了良好有效的沟通,促进了公司科学决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2023年,我们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述职人:吴建海、夏立安
2023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