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杰思: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或“保荐人”)作为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杰思”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要求,对安杰思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81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安杰思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447.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25.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2,032.6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16,931.32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5,101.2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5月16日全部到位,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3年5月1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210号)。
安杰思按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管理,已与保荐人和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的披露,安杰思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募投项目:
项目名称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
年产1000万件医用内窥镜设备及器械项目 | 29,261.00 |
营销服务网络升级建设项目 | 11,210.80 |
微创医疗器械研发中心项目 | 16,598.20 |
补充流动资金 | 20,000.00 |
合 计 | 77,070.00 |
由于募投项目实施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安杰思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安杰思的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使用且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安杰思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文件,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降低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安杰思和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安杰思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安杰思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安杰思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全权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具体事项由安杰思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安杰思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安杰思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安杰思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安杰思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安杰思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安杰思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安杰思的收益,为安杰思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安杰思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因素的影响较大,安杰思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对投资进行调整,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因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发生投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安杰思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办理现金管理业务。
2、安杰思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全权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具体事项由安杰思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安杰思财务部门负责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安杰思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安杰思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安杰思于2023年9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经对相关议案的审议,同意安杰思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等),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安杰思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安杰思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安杰思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综上所述,安杰思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意见
安杰思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投资回报,且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安杰思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八、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安杰思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安杰思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事项是在确保不影响安杰思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并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安杰思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安杰思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安杰思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徐 峰 | 王 鹏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