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杰思: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查股网  2024-08-16  安杰思(688581)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88581 证券简称:安杰思 公告编号:2024-041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根据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披露的《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公司2023年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为80,858,800股。

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苏州元生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工业园区新建元二期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建元”)持有公司股份4,050,6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1%,其中持有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发前股份数2,893,311股、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派送红股获得的股份数1,157,324股。股东杭州天堂硅谷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天堂硅谷正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堂硅谷”)持有公司股份3,645,681股,占公司总股本4.51%,其中持有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发前股份数2,604,058股、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派送红股获得的股份数1,041,623股。上述股东持有的公司首发前股份已于2024年5月20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自身资金需求,股东新建元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减持不超过808,588股,合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

因自身资金需求,股东天堂硅谷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减

持不超过808,588股,合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天堂硅谷目前为公司5%以下的股东,其上述减持计划的披露系其履行公司IPO期间所出具的承诺函。上述减持计划发布之日起至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如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变动事项,前述股份数量将作相应调整。公司于2024年8月14日收到上述股东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相关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相关减持计划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身份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新建元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4,050,6355.01%IPO前取得:2,893,311股 其他方式取得:1,157,324股
天堂硅谷5%以下股东3,645,6814.51%IPO前取得:2,604,058股 其他方式取得:1,041,623股

注: 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权益分派以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数量为基数,即以总股本57,870,971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401,398股后57,469,573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4.5元(含税),且每10股派送红股4股(含税),合计派送红股22,987,829股,总股本增加至80,858,800股。权益分配实施完毕后股东新建元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050,635股,合计持股比例从4.9996%被动增加至5.010%。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上述股东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计划减持数量(股)计划减持比例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合理价格区间拟减持股份来源拟减持原因
新建元不超过:808,588股不超过:1%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808,588股2024/9/9~2024/12/8按市场价格IPO前取得与其他方式取得自身资金需求
天堂硅谷不超过:808,588股不超过:1%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808,588股2024/9/9~2024/12/8按市场价格IPO前取得与其他方式取得自身资金需求

注:

1、天堂硅谷为公司5%以下股东,根据IPO期间出具承诺函履行减持承诺;

2、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3、其他方式取得指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派送红股获得的股份数。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上述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本公司/本企业将严格遵守首次公开发行关于股份流动限制和股份锁定的承诺,在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的方式进行减持。如本公司/本企业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将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

2、本公司/本企业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通过协议转让方式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上述减持股份比例,本公司/本企业及本公司/本企业一致行动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合并计算。

3、本公司/企业在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如未履行上述承诺,转让相关股份所取得的收益归发行人所有;若因本公司/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造成投资者和发行人损失的,本公司/本企业将依法赔偿损失。以上股份不包括本公司/本企业通过二级市场买入的发行人股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在减持期间内,股东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根据自身需要进行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的情形。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相关监管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告知义务,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