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杰思: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查股网  2024-10-10  安杰思(688581)公司公告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 : 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 : 安杰思股票代码 : 688581

信息披露义务人:苏州元生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苏州工业园区新建元二期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住所/通讯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东路183号14栋423室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元生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份变动性质: 股份减持(持股比例降至5%)

签署日期: 2024 年 10 月 9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及《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安杰思”或“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安杰思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所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和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七、本报告书中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请投资者注意。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 6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 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9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0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1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2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安杰思/上市公司/公司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建元苏州元生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工业园区新建元二期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公司股份之行为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准则15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苏州元生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工业园区新建元二期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东路183号14栋423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元生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MA1MM2EU9N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时间2016-06-02
主要合伙人前海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14.70588%;苏州新建元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4.70588%;苏州工业园区生物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8.82353%;北京德赛创新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7.41177%;中金启元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合伙) 7.35294%;前海方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5.73529%;华泰招商(江苏)资本市场投资母基金(有限合伙) 5.14706%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为创业企业提供相关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 主要负责人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职务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陈杰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中国上海

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的说明: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于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新建元在康沣生物(HK06922)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以上。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及送股以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日当日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数量为基数,即以总股本57,870,971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为401,398股后57,469,573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4.5元(含税),且每10股派送红股4股(含税)。合计派送红股22,987,829股,总股本增加至80,858,800股。

权益分配实施完毕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050,635股,合计持股比例从4.9996%被动增加至5.009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6月14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导致的持股比例减少。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根据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苏州元生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工业园区新建元二期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808,588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减持期间为2024年9月9日起至2024年12月8日止。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除上述尚未实施完毕的减持计划以外,苏州元生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工业园区新建元二期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没有其他未完成的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未来12个月内如有减持计划,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新建元持有公司股份为4,050,635股,持股比例为5.0095%。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2024年9月9日至2024年10月8日,新建元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7,695股,占公司总股本0.0095%。本次权益变动后,新建元持有公司4,042,9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00%,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区间(元/股)减持数量(股)减持比例(%)
新建元集中竞价2024/9/9~2024/10/869.02~69.507,6950.0095

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变动前变动后
持股数(股)持股比例(%)持股数(股)持股比例(%)
新建元无限售流通股4,050,6355.00954,042,9405.0000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所涉股份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前六个月内,除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安杰思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以供投资者查询。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代表(签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杭州安杰思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康信路597号5幢、6幢
股票简称安杰思股票代码688581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苏州元生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工业园区新建元二期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东路183号14栋423室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比例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发行完成后)是? 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发行完成后)是? 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4,050,635股;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5.0095%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4,042,940股;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5.0000%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否?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