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7-29  芯动联科(688582)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88582 证券简称:芯动联科 公告编号:2023-002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工商

变更登记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28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相关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 1012号)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出具的《关于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科创板上市交易的通知》([2023]142号),公司已完成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55,210,000股(以下简称“本次公开发行”),并于2023年6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实际情况,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6月27日出具《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3]8258号)确认,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34480万元变更为40001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34480万股变更为40001万股。公司类型将由“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未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上市)。

二、公司注册地址变更情况

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拟将公司注册地址由“安徽省蚌埠市财院路10号”变更为“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东海大道888号传感谷园区一期3#楼”。

三、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将《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对相关条款进行如下修订:

序号修改前修改后
1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由安徽北方芯动联科微系统技术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设立,在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已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3000501958035。 公司于【】年【】月【】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号)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于【】年【】月【】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由安徽北方芯动联科微系统技术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设立,在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已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3000501958035。 公司于2023年5月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 1012号)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5,210,000股,于2023年6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2第四条 公司住所:安徽省蚌埠市财院路10号第四条 公司住所: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东海大道888号传感谷园区一期3#楼
3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4480万元。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后,注册资本变更为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4480万元。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后,注册资本变
人民币【】万元,该变更需在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更为人民币40001万元,该变更需在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变更登记。
4第十八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万股,均为普通股。其中公司首次对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为【】万股。第十八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40001万股,均为普通股。其中公司首次对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为5521万股。
第一百九十二条 释义 (一)控股股东,是指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公司目前无控股股东。 (二)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公司目前无实际控制人。 ......第一百九十二条 释义 (一)控股股东,是指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公司目前无控股股东。 (二)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等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工作,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形成的《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7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