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动联科: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7-30  芯动联科(688582)公司公告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7月19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7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和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吕东锋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和审核《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的人员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

(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切实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

监事会同意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3.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不存在募集资金披露违规的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4)。

特此公告。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7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