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纬新材: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3-11-22  上纬新材(688585)公司公告

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1月2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江田东路185号智汇科创园8号楼5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6
普通股股东人数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345,894,314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345,894,314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85.7724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85.7724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蔡朝阳先生主持,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李姵仪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拟聘请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345,894,10999.99992050.00010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关于拟聘请公司2023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542,48799.96222050.037800.0000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姚佳隆、王毅杰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