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纬新材: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1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5年1月16日以现场结合视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第三届监事会主席洪嘉敏女士主持,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及表决流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设立分公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设立分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
特此公告。
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