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航装备: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项目延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86 证券简称:江航装备 公告编号:2023-016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项目延期。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统一简称为“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7月6日下发《关于同意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44号文),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093.61万股,每股面值为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0.2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03,661.39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9,568.06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4,093.34万元。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7月28日出具“众环验字(2020)020027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按照公司《江航装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承诺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序号 | 项目 | 项目投资金额(万元) | 募集资金承诺投入(万元) | 已累计募集资金投入(万元) | 募集资金投资进度 |
1 | 技术研究与科研能力建设项目 | 18,175 | 17,903 | 5,527.86 | 30.88% |
2 | 产品研制与生产能力建设项目 | 16,588 | 13,169 | 3,543.18 | 26.91% |
3 | 环境控制集成系统研制及产业化项目 | 9,500 | 7,036 | 1,399.14 | 19.89%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15,000 | 15,000 | 15,000 | 100% |
合计 | 59,263 | 53,108 | 25,470.18 | 47.96% |
三、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技术研究与科研能力建设项目
1. 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原因
自募投项目实施以来,受宏观环境的不利影响,及部分子项目因技术实现突破、产品升级、外包外协费用及采购、自制零部件成本降低等因素,公司根据实际使用需求,调减了项目投入的研究试验费;同时部分子项目根据研制需要进行了深化论证,项目技术难度增加,叠加建材市场价格波动、新增试验专用设备等因素,公司调增了建筑工程费和工艺设备购置及安装费,以加快募集资金的投入进度,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
2. 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具体情况
本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不变,内部投资结构调整情况如下:
序号 | 项目 | 调整前投资金额(万元) | 调整后投资金额 (万元) | 增减情况 (万元) |
1 | 建设投资 | 16,834 | 16,834 | - |
1.1 | 建筑工程费 | 3,190 | 3,573 | 383 |
1.2 | 工艺设备购置及安装费 | 2,512 | 3,052 | 540 |
1.3 | 研究试验费 | 10,555 | 9,632 | -923 |
1.4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577 | 577 | - |
2 | 基本预备费 | 1,341 | 1,341 | - |
合计 | 18,175 | 18,175 | - |
(二)产品研制与生产能力建设项目
1.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项目延期的原因
自募投项目实施以来,受宏观环境的不利影响,及外部市场变化、主机顶层研制计划变更、技术复杂难度大、进口工艺设备交付周期长以及非标设备技术复杂度高、调研和分析论证周期较长等因素影响,本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有所延缓,公司拟对本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同时公司根据项目实施进展及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项目科研经费进一步细化测算,为提升工艺设备的自动化、信息化水平,提高数字制造生产能力,调增了工艺设备购置费并调减了产品研制费用。
2.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1)内部投资结构调整
本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不变,内部投资结构调整情况如下:
序号 | 项目 | 调整前投资金额 (万元) | 调整后投资金额 (万元) | 增减情况 (万元) |
1 | 建设投资 | 12,324 | 12,324 | - |
1.1 | 工艺设备购置及安装费 | 5,826 | 7,366 | 1540 |
1.2 | 产品研制费 | 5,784 | 4,244 | -1540 |
1.3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714 | 714 | - |
2 | 基本预备费 | 986 | 986 | - |
3 | 铺底流动资金 | 3,278 | 3,278 | - |
合计 | 16,588 | 16,588 | - |
(2)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将对本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如下调整:
序号 | 项目名称 | 调整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1 | 产品研制与生产能力建设项目 | 2023年7月 | 2025年7月 |
(三)环境控制集成系统研制及产业化项目
1. 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项目延期的原因
自募投项目实施以来,受宏观环境的不利影响,以及外部市场环境变化,为进一步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结合行业发展前景和自身生产模式特点,拟对本募投项目工艺设备购置及安装费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减少了对微通道换热器生产线和电控板设计及SMT生产线的投入,加大公司部件机加能力、试验测试条件和信息化条件建设投入,以提升公司加工工艺水平,提高数字化生产制造能力和装配能力。
同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充分考虑当前项目建设进度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基础上,通过综合评估分析,以及审慎的研究论证,公司拟对本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
2. 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1)内部投资结构调整
本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不变,内部投资结构调整情况如下:
序号 | 项目 | 调整前投资金额(万元) | 调整后投资金额 (万元) | 增减情况 (万元) |
1 | 建设投资 | 6,917 | 6,917 | - |
1.1 | 工艺设备购置及安装费 | 3,318 | 3,318 | - |
1.1.1 | 微通道换热器生产线 | 1,048 | 0 | -1048 |
1.1.2 | 电控板设计及SMT生产线 | 665 | 300 | -365 |
1.1.3 | 部件机加能力建设 | 525 | 1,297 | 772 |
1.1.4 | 试验测试条件建设 | 546 | 889 | 343 |
1.1.5 | 检测能力建设 | 172 | 160 | -12 |
1.1.6 | 信息化条件建设 | 362 | 672 | 310 |
1.2 | 产品研制费 | 3,301 | 3,301 | - |
1.3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298 | 298 | - |
2 | 基本预备费 | 199 | 199 | - |
3 | 铺底流动资金 | 2,384 | 2,384 | - |
合计 | 9500 | 9500 | - |
(2)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将对本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如下调整:
序号 | 项目名称 | 调整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1 | 环境控制集成系统研制及产业化项目 | 2023年7月 | 2025年7月 |
四、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项目延期事项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项目建设的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规划,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此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项目延期系根据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影响。该事项相关决策、审批程序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据此,我们同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项目延期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项目延期,符合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和公司经营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项目延期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项目延期的事项符合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和公司经营规划,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相关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文件
(一)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