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航装备:关于选举董事长及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公告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董事长及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同意选举董事邓长权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并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时止。邓长权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根据《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八条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因此公司法定代表人需变更为邓长权先生。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完成法定代表人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附件:邓长权先生简历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0日
附件:
邓长权先生简历邓长权,男,土家族,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公司董事长,1968年6月出生,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航空工程专业,研究生学历。1991年9月至2006年4月,历任江淮航空仪表厂技术员,敏感元件厂销售经理、技术副厂长、厂长,副总工程师;2006年4月至2007年12月,历任安徽江淮航空供氧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兼敏感元件事业部部长,副总经理;2007年12月至2014年8月,历任合肥江航飞机装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供氧装备分公司总经理,合肥天鹅制冷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2014年8月至2024年2月,担任本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24年2月至今,担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截止目前,邓长权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35,3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2%。与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邓长权先生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