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航装备: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证券代码:688586 证券简称:江航装备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
目录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1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2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4
议案一: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4议案二: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 8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公司负责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出席会议人员应当配合公司工作人员安排,共同维护好会议秩序。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本次会议议程有关人员及会务工作人员以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对于影响股东大会秩序和损害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将按规定加以制止。
三、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应当持身份证或者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等证件现场办理签到手续,未签到登记的股东原则上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四、与会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股东应认真履行法定义务,自觉遵守大会纪律,不得影响大会的正常程序或者会议秩序,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要求发言的股东应在会议开始前向大会秘书处登记。大会秘书处按股东持股数排序发言,股东发言时应向大会报告所持股数和姓名,股东发言主题应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事项有关,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或将泄漏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明显损害公司或股东的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相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五、本次股东大会由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和两名见证律师参加计票、监票,对投票和计票过程进行监督。由主持人公布表决结果。
六、会议期间,参会人员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手机调至静音或关机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2月30日(星期一)下午14:00
2. 现场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工业区延安路35号公司会议室
3. 会议召集人: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邓长权先生
5.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时间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2月30日至2024年12月30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 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
有的表决权数量,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 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 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五) 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六)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 休会,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九) 复会,宣布会议表决结果
(十) 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 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
(十二) 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 会议结束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A股股东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 |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2 | 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 √ |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议案一: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相关规定,为进一步适应公司未来经营发展和对审计服务的需求,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拟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为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3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4,001人,其中合伙人160人,注册会计师97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2023年度业务收入15.89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8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50亿元。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04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46.53亿元,收费总额2.41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
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2023年度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3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大信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大信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2023年12月27日,在涉同济堂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中,新疆高院二审判决大信在15%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截至目前,该系列诉讼生效判决已经全部履行完毕。2023年12月29日,在涉昌信农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中,江苏高院二审判决大信在10%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截至目前,该系列诉讼生效判决已经全部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大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行政监管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0次。4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人次、行政监管措施37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9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杨益明
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1家。
(2)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文文
202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熊建辉
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挂牌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有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富尔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龙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尚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等公司。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杨益明、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文文、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熊建辉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况,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审计人员配备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2024年度拟支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2.3万元,较上一年度审计费用减少6%,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36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6.3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聘任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2年2月9日成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公司2021年聘请大华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大华对公司2021年至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未来经营发展情况和对审计服务的需求,公司拟聘请大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相关规定,根据公司选聘结果,拟聘请大信为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该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及相关执业准则的有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12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航装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0日
议案二:
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为规范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并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对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进行了预计。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第二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对公司2024年度与关联方的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方 | 2024年度预计金额 | 本年年初至2024年9月30日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航空工业集团及其下属企业 | 16,500.00 | 7,254.16 | 根据经营需要,调整关联采购需求 |
向关联人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航空工业集团及其下属企业 | 90,000.00 | 61,044.81 | 根据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开展 |
在关联人的财务公司的存款 | 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10,000.00 | 67,539.78 | 非现金回款占比增加,影响现金流变动 |
合计 | 216,500.00 | 135,838.75 | / |
(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2025年预计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年年初至2024年9月30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 航空工业集团及其下属企业 | 13,000.00 | 30 | 7,254.16 | 21.13 | 根据业务发展情况预估 |
向关联人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航空工业集团及其下属企业 | 90,000.00 | 80 | 61,044.81 | 77.13 | 根据业务发展情况预估 |
在关联人财务公司的存款 | 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00,000.00 | 70 | 67,539.78 | 61.32 | 根据经营预测现金流情况变化 |
合计 | / | 203,000.00 | / | 135,838.75 | / | /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
成立时间 | 2008年11月6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000710935732K |
注册资本 | 6,400,000万元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周新民 |
住所 | 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5号院19号楼 |
股权结构 |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100% |
经营范围 | 经营国务院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军用航空器及发动机、制导武器、军用燃气轮机、武器装备配套系统与产品的研究、设计、研制、试验、生产、销售、维修、保障及服务等业务;金融、租赁、通用航空服务、交通运输、医疗、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承包与施工、房地产开发等产业的投资与管理;民用航空器及发动机、机载设备与系统、燃气轮机、汽车和摩托车及发 |
动机(含零部件)、制冷设备、电子产品、环保设备、新能源设备的设计、研制、开发、试验、生产、销售、维修服务;设备租赁;工程勘察设计;工程承包与施工;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与以上业务相关的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进出口业务;船舶的技术开发、销售;工程装备技术开发;新能源产品的技术开发。(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关联关系:该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前次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4.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
133,056,272.66万元,净资产:44,315,407.35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58,512,800.58万元,实现净利润2,105,206.08万元。
(二)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公司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成立时间 | 2007年5月14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000710934756T |
注册资本 | 395,138万元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周春华 |
住所 |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乙10号 |
股权结构 |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66.5433%;中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股28.1547%;中航西安飞机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6443%;贵州贵航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6577%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2.关联关系:该公司与公司同受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前次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4.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
23,441,877.05万元,净资产:1,257,584.04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355,940.83万元,实现净利润94,393.94万元。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各项交易的主要内容为向关联方销售采购商品、接受劳务、出售商品、提供劳务、存款、贷款。
公司关联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均按照市场公允价格执行;当交易的商品或劳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和政府指导价时,交易双方经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并签订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对关联交易价格予以明确。
四、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必要的,是公司合理利用资源的重要手段,对公司长远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各项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上述交易的发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产生不利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12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航装备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1)。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