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航装备: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简称:江航装备股票代码:688586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航航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2号中航资本大厦42层4220室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协议转让)
签署日期:2025 年 1 月 16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准则15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及内部规定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办法》及《信息披露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航装备”、“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江航装备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3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书 ...... 14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5
第一节 释义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者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航空投资 | 指 | 中航航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国务院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中航工业 | 指 |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江航装备、上市公司 | 指 |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本报告书 | 指 |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江航装备股份变动的行为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收购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信息披露准则 15 号》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注:本报告书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根据相关单项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 中航航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成立日期 | 2013-4-25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2号中航资本大厦42层4220室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李金迎 |
注册资本 | 190,000万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00006728196XK |
主要经营范围 | 项目投资;投资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经营期限 | 2013-4-25 至 无固定期限 |
(2)股权控制关系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公司
中航工业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51.02%
中航航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100.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东、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1)主要股东情况
股东名称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持股比例 |
中航工业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190,000 | 100.00% |
(2)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李金迎 |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 男 | 中国 | 北京市 | 否 |
呙电 | 总经理 | 男 | 中国 | 北京市 | 否 |
李天舒 | 总会计师 | 男 | 中国 | 北京市 | 否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存在直接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推动投资退出良性循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或减持其在江航装备中拥有股份的计划。如果未来12个月内发生相关股份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关审批程序。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实现。
二、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江航装备股份112,112,000股,持股比例为14.17%。本次权益变动后,航空投资不再持有江航装备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持股数(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股) | 持股比例 | |
中航机载系统有限公司 | 324,592,366 | 41.02% | 324,592,366 | 41.02% |
中航航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112,112,000 | 14.17% | - | - |
航证科创投资有限公司 | 6,161,598 | 0.78% | 6,161,598 | 0.78% |
中航工业 | - | - | 112,112,000 | 14.17% |
中航工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 | 442,865,964 | 55.96% | 442,865,964 | 55.96% |
注:上表中出现的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三、本次权益变动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5年1月16日,中航工业与航空投资署了《资产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交易双方
转让方:中航航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受让方、乙方)
(二)转让标的
转让标的股份为航空投资持有的江航装备112,112,000股的股份,约占江航装备总股本的14.17%,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三)转让价款及支付
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9.52元/股,标的股份转让款为人民币1,067,306,240.00元。
(四)付款安排
交易双方确认,本次股份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如下:
乙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股份转让款支付至甲方指定银行账户。
(五)过渡期安排
1、本协议项下的过渡期为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股份过户(即标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过户登记至乙方名下)完成之日止的期间。
2、本次资产转让过渡期内,标的股份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转让价格将按照证监会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作相应调整。标的股份的最终转让价格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有权机构最终批复为准。
3、甲乙双方确认,本次资产转让,过渡期内标的资产所产生的一切损益由乙方承担或享有。
(六)税费和其他费用承担
1、因本次股份转让而产生的税负,应由双方各自根据适用法律的规定自行申报并缴纳。
2、转让方及受让方由于本次股份转让而产生的费用应分别由转让方及受让方协商一致后各自承担。
(七)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成立,待航空投资母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中航工业批准本次股份转让后生效。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否存在其他安排
本次拟转让的股份不存在被限制转让的情况,协议双方未就股份表决权的行使存在其他安排。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六、本次权益变动的授权和批准情况以及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权益变动已经履行的程序及获得的批准
1、2024年12月9日,转让方航空投资召开投决会,同意本次交易;
2、2025年1月14日,受让方中航工业召开董事会决议通过相关议案;
3、2025年1月16日,转让方航空投资之母公司中航工业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召开董事会决议通过相关议案;
4、2025年1月16日,中航工业与航空投资签署《资产转让协议》。
(二)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程序及获得的批准
1、本次交易尚需航空投资之母公司中航工业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
2、本次交易尚需取得中航工业的批复;
3、上海证券交易所就本次权益变动的合规性审查确认;
4、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交易所的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而未提供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资产转让协议》及相关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现任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企业法人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4、本报告书原件;
5、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供投资者查阅。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书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特此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航航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李金迎年 月 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合肥市 | |||
股票简称 | 江航装备 | 股票代码 | 688586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中航航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注册地 |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2号中航资本大厦42层4220室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不变□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 | 协议转让 | √ |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 | 间接方式转让 | □ |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 | 执行法院裁定 | □ | |||
继承 | □ | 赠与 | □ | |||
其他 |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A股流通股 持股数量:112,112,000 持股比例:14.17%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A股流通股 持股数量:0 持股比例:0.00%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变动时间: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股份过户登记之日 变动方式:协议转让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 否□ 不适用√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拟于未来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否□ 不适用√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否□ 不适用√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否□ 不适用□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否√ 不适用□ |
(本页无正文,为《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航航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李金迎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