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志软件: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比例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查股网  2023-12-30  凌志软件(688588)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88588 证券简称:凌志软件 公告编号:2023-059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

比例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上海华达启富企业服务中心(有限合伙)、上海达盈智汇企业服务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华富智汇企业服务中心(有限合伙)(以下合称“转让方”)保证向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凌志软件”或“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10.09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9,500,000股。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上海华达启富企业服务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达启富”)、上海达盈智汇企业服务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达盈智汇”)、上海华富智汇企业服务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富智汇”)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分别由公司总股本的7.15%、6.80%、6.61%减少至5.53%、5.43%、5.24%,权益变动比例均累计超过1%。

一、 转让方情况

(一) 转让方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26日,转让方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华达启富25,626,5906.41%
2达盈智汇24,721,3276.18%
3华富智汇23,962,8815.99%

注:达盈智汇持股数量包括通过转融通出借的66万股。本次询价转让的转让方持有凌志软件的股份比例均超过5%,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通过转让方间接持有凌志软件股份,转让方均非凌志软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二) 转让方一致行动关系及具体情况说明

本次询价转让的转让方无一致行动人。

(三) 本次转让具体情况

序号股东姓名持股数量(股)持股 比例拟转让数量(股)实际转让数量(股)实际转让数量占总股本比例转让后持股比例
1华达启富25,626,5906.41%3,500,0003,500,0000.87%5.53%
2达盈智汇24,721,3276.18%3,000,0003,000,0000.75%5.43%
3华富智汇23,962,8815.99%3,000,0003,000,0000.75%5.24%
合计74,310,79818.58%9,500,0009,500,0002.37%16.20%

注:达盈智汇持股数量包括通过转融通出借的66万股。

(四) 转让方未能转让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 转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上海华达启富企业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本次权益变动后,上海华达启富企业服务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将从7.15%减少至5.5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华达启富于2023年5月16日至2023年11月15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减持2,992,357股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75%;于2023年12月29日

通过询价转让减持公司3,5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87%。综上所述,华达启富权益变动比例累计超过1%。

1、基本信息

上海华达启富企业服务中心(有限合伙)基本信息名称上海华达启富企业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上海市奉贤区金碧路1990号1层
权益变动时间2023年12月29日

2、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股东名称变动方式变动日期权益种类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上海华达启富企业服务中心(有限合伙)集中竞价2023年5月16日至2023年11月15日人民币普通股2,992,3570.75%
询价转让2023年12月29日人民币普通股3,500,0000.87%
合计--6,492,3571.62%

3、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情况
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上海华达启富企业服务中心(有限合伙)合计持有股份28,618,9477.15%22,126,5905.5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8,618,9477.15%22,126,5905.53%

(二) 上海达盈智汇企业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本次权益变动后,上海达盈智汇企业服务中心(有限合伙)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从6.80%减少至5.4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达盈智汇于2023年5月16日至2023年11月15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减持2,495,637股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62%;于2023年12月29日通过询价转让减持公司3,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75%。综上所述,达盈智汇权益变动比例累计超过1%。

1. 基本信息

上海达盈智汇企业服务中名称上海达盈智汇企业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心(有限合伙)基本信息住所上海市奉贤区金碧路1990号1层
权益变动时间2023年12月29日

2. 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股东名称变动方式变动日期权益种类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上海达盈智汇企业服务中心(有限合伙)集中竞价2023年5月16日至2023年11月15日人民币普通股2,495,6370.62%
询价转让2023年12月29日人民币普通股3,000,0000.75%
合计--5,495,6371.37%

3.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情况
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上海达盈智汇企业服务中心(有限合伙)合计持有股份27,216,9646.80%21,721,3275.43%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7,216,9646.80%21,721,3275.43%

注:达盈智汇“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情况”之持股数量包括通过转融通出借的66万股。

(三) 上海华富智汇企业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本次权益变动后,上海华富智汇企业服务中心(有限合伙)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从6.61%减少至5.24%。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华富智汇于2023年5月16日至2023年11月15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减持2,491,000股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62%;于2023年12月29日通过询价转让减持公司3,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75%。综上所述,华富智汇权益变动比例累计超过1%。

1. 基本信息

上海华富智汇企业服务中心(有限合伙)基本信息名称上海华富智汇企业服务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云樱路98号2幢二层218室
权益变动时间2023年12月29日

2. 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股东名称变动方式变动日期权益种类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上海华富智汇企业服务中心(有限合伙)集中竞价2023年5月16日至2023年11月15日人民币普通股2,491,0000.62%
询价转让2023年12月29日人民币普通股3,000,0000.75%
合计--5,491,0001.37%

3.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情况
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上海华富智汇企业服务中心(有限合伙)合计持有股份26,453,8816.61%20,962,8815.2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26,453,8816.61%20,962,8815.24%

三、 受让方情况

(一) 受让情况

序号受让方名称投资者类型实际受让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限售期(月)
1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5,490,0001.37%6个月
2南京盛泉恒元投资有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3,000,0000.75%6个月
3UBS AG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500,0000.12%6个月
4上海牧鑫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300,0000.07%6个月
5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公司210,0000.05%6个月

(二) 本次询价过程

股东与组织券商综合考虑股东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且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不低于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即2023年12月26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凌志软件股票交易均价的70%。本次询价转让的《认购邀请书》已送达共计370家机构投资者,具体包括:基

金公司76家、证券公司53家、保险机构16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45家、私募基金177家、信托公司1家、期货公司2家。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内,即2023年12月26日18:00至20:00,组织券商收到《认购报价表》合计30份,均为有效报价,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已及时发送相关申购文件。

(三) 本次询价结果

组织券商合计收到有效报价30份。根据认购邀请书约定的定价原则,最终5家投资者获配,最终确认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为10.09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

950.00万股。

(四) 本次转让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五) 受让方未认购

□适用 √不适用

四、 受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中介机构核查过程及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询价转让的转让方、受让方、询价对象认购资格、认购邀请书的发送范围等进行了审慎核查并认为:

本次询价转让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股份转让通过询价方式最终确定股份转让价格。整个询价转让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股东以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和配售方式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六、 上网公告附件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凌志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12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