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合微:关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89 证券简称:力合微 公告编号:2024-032债券代码:118036 债券简称:力合转债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
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4月29日
3.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A股 | 688589 | 力合微 | 2024/4/23 |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LIU KUN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4年4月9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单独或者合计持有8.24%股份的股东LIU KUN,在2024年4月15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2024年4月15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股东LIU KUN先生以书面形式提交的《关于向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请增加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为提高公司股东大会的审批效率,LIU KUN先生提议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截至本公告日,LIU KUN先生持有公司8.24%的股份,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且该临时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和内容等均符合相关规定。现将2024年4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2024年4月29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4年4月9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
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4月29日 15 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清华信息港科研楼1101)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开始时间:2024年4月29日
网络投票结束时间:2024年4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A股股东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2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3 | 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 |
4 |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5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 √ |
6 | 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 |
7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 √ |
8 | 关于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 √ |
9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1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11 | 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 √ |
12 | 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
13 |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2023年度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11已经公司2024年3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2已经公司2024年4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3已经公司2024年4月1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分别于2024年3月27日、2024年4月9日、2024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与本公告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7、议案8、议案9、议案1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7、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LIU KUN、黄兴平、冯震罡、吴颖、钟丽辉、高峰、陈丽恒、张志宇、李海霞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6日
? 报备文件
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4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2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3 | 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
4 |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5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 |||
6 | 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
7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 |||
8 | 关于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 |||
9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 |||
1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11 | 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 |||
12 | 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13 |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