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合微: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4/10/19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2024/10/18~2025/4/17 |
预计回购金额 | 1,000万元~2,000万元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0万股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0%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0万元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0元/股~0元/股 |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9.00元/股(含),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0月19日、2024年10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79)、《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85)。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于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暂未实施股份回购。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