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致软件: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5-11  新致软件(688590)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88590 证券简称:新致软件 公告编号:2023-032转债代码:118021 转债简称:新致转债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致软件”或“公司”)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上海仰岳晋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仰岳”)持有公司股票1,317,148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5517%;青岛仰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青岛仰岳”)持有公司股票788,9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3305%;德州仰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德州仰岳”)持有公司股票7,637,525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3.1993%;上海仰岳、青岛仰岳、德州仰岳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票9,743,573股,占公司股份总额4.0815%。上述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以及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且均已解除限售。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上海仰岳、青岛仰岳合计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106,048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额的0.8822%;其中集中竞价的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大宗交易的减持期间为本公告披露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公司于2023年5月10日收到股东上海仰岳、青岛仰岳、德州仰岳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身份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上海仰岳5%以下股东1,317,1480.5517%IPO前取得:1,013,190股 其他方式取得:303,958股
青岛仰岳5%以下股东788,9000.3305%IPO前取得:606,846股 其他方式取得:182,054股
德州仰岳5%以下股东7,637,5253.1993%IPO前取得:5,875,019股 其他方式取得:1,762,506股

注:其他方式取得所指为公司实施的2021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上海仰岳1,317,1480.5517%受同一主体控制
青岛仰岳788,9000.3305%受同一主体控制
德州仰岳7,637,5253.1993%受同一主体控制
合计9,743,5734.0815%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数量(股)减持比例减持期间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前期减持计划披露日期
上海仰岳632,8520.2674%2022/12/6~2023/5/512.23-15.382022年11月15日
青岛仰岳1,161,1000.6907%2022/12/6~2023/5/512.28-15.232022年11月15日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计划减持数量(股)计划减持比例减持方式竞价交易减持期间减持合理价格区间拟减持股份来源拟减持原因
上海仰岳不超过:1,317,148股不超过:0.5517%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1,317,148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1,317,148股2023/6/1~2023/8/31按市场价格IPO前取得及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提高投资流动性需要
青岛仰岳不超过:788,900股不超过:0.3305%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788,900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788,900股2023/6/1~2023/8/31按市场价格IPO前取得及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提高投资流动性需要

上海仰岳、青岛仰岳本次大宗交易的减持期间为2023年5月16日至2023年8月15日。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

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1,公司股东上海仰岳、青岛仰岳、德州仰岳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承诺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股东上海仰岳、青岛仰岳、德州仰岳承诺:对于本次公开发行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股份限售安排的承诺,在限售期内,不出售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限售期满后两年内,承诺人将根据自身

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时的发行价(如有除权、除息,将相应调整发行价);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时,至少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通过其他方式减持时,应至少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承诺人保证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提高投资流动性需要进行的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情形。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相关监管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告知义务,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