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致软件: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3-12-05  新致软件(688590)公司公告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4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11月29日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魏虹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

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管理人员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内人员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表决结果:同意票数3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特此公告。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2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