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致软件: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0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12月15日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到会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郭玮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郭玮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3年12月20日为授予日,授予价格为15.00元/股,向29名激励对象授予1,010.00万股限制性股票。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章晓峰、耿琦、金铭康回避表决。同意票数4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
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84)。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结合公司董事会成员的最新人员情况,董事会同意由独立董事徐春先生担任相应职务。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7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特此公告。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