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致软件: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2-08  新致软件(688590)公司公告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

购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止2024年2月7日,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608,673股,占公司总股本257,094,578股的比例为1.014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2.59元/股,最低价为10.62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671,746.5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1月3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回购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 万元(含);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暨公司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以及公司于2024年2月7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6)。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2月7日收盘,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608,6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1.014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2.59元/股,最低价为10.62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31,671,746.58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