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致软件:关于召开“新致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证券代码:688590 证券简称:新致软件 公告编号:2025-004转债代码:118021 转债简称:新致转债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新致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的通知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日期:2025年2月6日
? 会议债权登记日:2025年1月27日
? 全体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经表决通过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未参加会议或明示不同意见的债券持有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32号)同意注册,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共计发行4,848,1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481.00万元。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292号文同意,公司48,481.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2年11月2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新致转债”,债券代码“118021”。
2024年1月3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6月3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将2024年回购计划回购股份中50%的股份(以本次回购完成后具体回购的股份总数为计算基准)用途进行调整,由“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调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223,1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1.9692%。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1,713,799.81元(不含交易费用)。
根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当公司减资、合并等变化时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公司决定召开“新致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现将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名称:“新致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时间:2025年2月6日(星期四)14:00
(四)会议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杉路308号5楼会议中心
(五)会议召开和投票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投票采取记名方式表决。
(六)会议的债权登记日:2025年1月27日(星期一)
(七)会议出席对象:
1、债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债券持有人;
2、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3、董事会认为有必要出席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债券持有人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新致转债”债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议案内容详见附件一)。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5年2月5日(上午10:00-11:30,下午13:30-16:30);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康山路308号4楼
(三)登记方式:
1、债券持有人为法人的,由法定代表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持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账户卡复印件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持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账户卡复印件或适用法律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的,本人参会的,凭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会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持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账户卡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债券持有人为非法人单位的,由负责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债券持有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的证券账户卡复印件。
4、拟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代理人需在登记时间内通过现场、电子邮箱、信函等方式进行登记,电子邮箱登记以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信函登记以收到邮戳为准。如通过电子邮箱、信函等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登记成功后,债券持有人或代理人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登记材料原件,做参会资格复核。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四)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代理人)需办理出席登记,未办理出席登记的,不能行使表决权。
四、会议表决程序和效力
(一)债券持有人会议投票表决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二)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拟审议事项表决时,只能投票表示:同意或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所持有表决权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废票,不计入投票结果。未投的表决票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不计入投票结果。
(三)每一张未偿还的“新致转债”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拥有一票表决权。
(四)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代表二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的未偿还债券面值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但其中需经有权机构批准的,经有权机构批准后方能生效。
(五)债券持有人单独行使权利,不得与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的决议相抵触。
(六)公司董事会应在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之日后2个交易日内将决议于监管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五、其他事项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需自理食宿及交通。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及参会资格复核。
(三)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康杉路308号4楼
2、电子邮箱:investor@newtouch.com
3、联系电话:021-51105633
4、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5、联系人: 陈婷莉
特此公告。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月21日
附件一:
关于债券持有人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新致转债”债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债券持有人及代理人: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6月3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将2024年回购计划回购股份中50%的股份(以本次回购完成后具体回购的股份总数为计算基准)用途进行调整,由“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调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回购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9.89元/股(含),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及数量以回购事项完成时实际回购的金额及数量为准。本次回购部分A股股份系为了用于股权激励,并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本公司的投资信心,降低未来可转债转股导致的股份稀释,促进公司价值理性回归,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重大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亦不会对公司发行的“新致转债”的还本付息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根据《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及《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中的相关规定,为保证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顺利实施,提请审议:关于本次公司回购部分股份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的实施,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新致转债”项下债务,也不要求提供相应担保。
附件二
“新致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授权委托书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2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有“新致转债”(面值为人民币100元)的债券张数: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债券持有人不要求公司提前清偿“新致转债”债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证件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授权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束之日止。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