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凌微: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暨权益变动触及1%的提示性公告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暨权益变动触及
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大基金”或“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 本次权益变动后,国家大基金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21,488,400股减少至19,088,400股,持股比例由公司总股本的8.95%变动至7.95%,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
2025年2月28日,公司收到国家大基金出具的告知函,现将其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及权益变动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 | 名称 |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地 |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52幢7层718室 | |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 |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 |
法定代表 | 张新 |
人 | |||||
主要股东的姓名或名称 | 第一大股东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持有36.47%。 | ||||
权益变动明细 | 变动方式 | 变动日期 | 股份种类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5/2/17-2025/2/28 | 人民币普通股 | 2,400,000 | 1.00% | |
合计 | 2,400,000 | 1.00% |
注:
1、信息披露义务人无一致行动人。
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3、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持有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有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国家大基金 | 持有股份 | 21,488,400 | 8.95% | 19,088,400 | 7.95%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1,488,400 | 8.95% | 19,088,400 | 7.95% |
注:
1、以上所有表格中的比例为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后的结果。
2、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二、 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国家大基金权益变动属于股份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国家大基金权益变动为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2025年1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
2025-002)。
3、本次国家大基金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本次国家大基金权益变动不涉及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5、本次权益变动后,上述股东仍处于其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继续督促其严格遵守减持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泰凌微电子(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