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相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证券代码:688593 证券简称:新相微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3年7月
目 录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1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3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5
议案一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5
议案二 关于制定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 8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
一、公司负责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大会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予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二、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7月14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桂箐路65号B座1502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Peter Hong Xiao(肖宏)
5、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时间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7月14日至2023年7月14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 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 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
表决权数量,介绍现场会议参会人员、列席人员
(三) 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 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五) 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
1 |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2.00 | 《关于制定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
2.01 | 《关于制定<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
2.02 | 《关于制定<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
(六)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 休会,计票人、监票人统计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九) 汇总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十) 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及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 见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十二) 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 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议案一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
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本次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3月30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731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190.5883万股(以下简称“本次公开发行”)。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5月29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3]000289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6,762.3529万元变更为人民币45,952.9412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36,762.3529万股变更为45,952.9412万股。公司已完成本次公开发行,公司股票于2023年6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未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上述事项的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6,762.3529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5,952.9412万元。 |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集成电路制造,检验检测服务,电子产品、光电子器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以工商部门最终核准为准)。 |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集成电路制造,电子产品、光电子器件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36,762.3529万股,全部为普通股,同股同权。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45,952.9412万股,全部为普通股,同股同权。 |
第二百条 除本章程有关上市后应履行的律师见证、网络投票、中小股东单独计票、公开征集投票权、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披露、公告、报告、短线交易、关联交易评估或审计事项、股份集中存管、集中交易、股权登记日、利润分配政策(第一百五十八条)等事项的约定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实施外,本章程其他条款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实施,公司原章程、中外合资经营合同自动废止,修改时亦同。 | 第二百条 本章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
人员办理上述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办理工商登记等事宜并换发新的营业执照,以上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相微公司章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6月2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相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制定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
本议案已经2023年6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表决。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4日
议案二 关于制定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部分内部管理制度。本议案共有2项子议案,现提请股东大会对下列议案逐项审议并表决:
2.01 《关于制定<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2.02 《关于制定<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上述制定的制度全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相微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及《新相微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上述子议案已经2023年6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表决。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