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相微: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相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新相微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股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731号),新相微获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1,905,883股,并于2023年6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459,529,412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391,155,191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8,374,221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限售股股东数量为7,381名,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参与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并中签的配售对象,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该部分限售股股东对应的股份数量为5,150,486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12%。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5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相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现限售期即将届满,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3年12月1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各配售对象承诺所获配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份数量为5,150,486股,限售期为自公司上市之日起6个月,占公司股本总数的1.12%。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12月1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限售股类型 | 持有限售股数量(股) | 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 剩余限售股数量(股) |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 | 5,150,486 | 1.12 | 5,150,486 | 0 |
注:(1)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两位小数;
(2)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限售股股东数量为7,381名,详见2023年5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新相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 限售股类型 |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 限售期(月) |
1 | 首发限售股 | 5,150,486 | 6 |
合计 | 5,150,486 | - |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新相微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新相微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新相微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赵善军 | 赵继琳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