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相微:关于提议回购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议回购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践行以“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相微”)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Peter Hong Xiao(肖宏)提议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前述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如下:
1. 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 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3. 拟回购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 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5. 回购股份的价格: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6. 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及数量: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50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均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及比例为准;
7. 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公司将持续评估本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实施进展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努力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投资者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回馈投资者的信任,维护公司市场形象,共同促进科创板市场平稳运行。特此公告。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