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相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4日(星期四)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1月7日通过邮件、电话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小锋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经审议,同意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业务。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相微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1)。
特此公告。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1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