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相微: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基金的公告

查股网  2025-02-12  新相微(688593)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88593 证券简称:新相微 公告编号:2025-007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基金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子公司上海新相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相技术”)拟与国科东方(上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国科东方”)、重庆两江新区君启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两江新区君启岳”)、上海浚泉信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浚泉信”)、重庆两江新区高质量发展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重庆两江新区产投”)开展战略合作,共同设立新型显示产业并购基金,执行事务合伙人为重庆两江新区君启岳,基金管理人为国科东方,总规模不低于4.02亿元。其中,新相技术拟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预计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1.2 亿元,认缴出资额拟分期实缴到位,预计认缴出资比例为29.8507%。

?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配合基金管理人推进基金设立、备案等事宜。

董事会拟授权公司指定人员办理有关本次投资所涉及的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以及配合设立报批、备案等相关工作。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相关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产业基金尚未成立,合伙人尚未签署合伙协议,合伙企业尚未完成注册登记,基金尚需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实施过程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由于产业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的特点,本次投资将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收期,且产业基金运行过程中将受宏观政策、经济环境、行业周期、被投资企业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面临投资效益不达预期等风险。

一、 拟投资设立产业基金的概述

为推进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整体战略实施,加快围绕主营业务显示芯片优化产业布局,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公司子公司新相技术拟与国科东方、重庆两江新区君启岳、浚泉信、重庆两江新区产投开展战略合作,共同设立新型显示产业并购基金(以下简称 “产业基金”或“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为重庆两江新区君启岳,基金管理人为国科东方,总规模不低于4.02亿元。其中,新相技术拟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预计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1.2亿元,预计认缴出资比例为29.8507%(以下简称“本次投资”),认缴出资额拟分期实缴到位,重庆两江新区产投拟作为有限合伙人拟认缴出资额人民币2.8亿元,预计认缴出资比例为69.6517%,重庆两江新区君启岳作为普通合伙人拟认缴出资额人民币100.00万元,预计认缴出资比例为0.2488%,浚泉信为普通合伙人拟认缴出资额人民币100.00万元,预计认缴出资比例为0.2488%。上述出资方均以货币方式出资。各方具体认缴出资额及比例等以最终签署的协议为准。本次投资中公司未对其他出资方承诺保底收益或进行退出担保。公司分别于2025年2月6日、2025年2月1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子公司拟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基金的事项。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基金管理人

1、公司名称: 国科东方(上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1FL6NBX4

4、法定代表人:李君彪

5、注册地址: 上海市松江区泗泾镇高技路205弄10号1104室

6、成立日期: 2019-07-09

7、注册资本:1,000万元

8、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上海辰峰财务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70%股权,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东方”)持有30%股权。

10、登记备案情况: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为P1070182。

11、主要投资领域:围绕泛半导体领域,涵盖高端装备、智能制造、新型显示、新材料、新能源等战略新兴领域进行投资布局。

12、信用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1、公司名称: 重庆两江新区君启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000MA618KH64A

4、法定代表人: 李君彪

5、注册地址: 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中段1号数字经济发展展示中心附A20-11-0019

6、成立日期:2020-11-20

7、注册资本:1,000万元

8、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形象策划(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国科东方持有90%股权,重庆两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有10%股权。

10、信用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普通合伙人

1、公司名称:上海浚泉信投资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1K359Y2R

4、法定代表人:周信忠

5、注册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临虹路168弄6号606室

6、成立日期:2015-12-28

7、注册资本:1,000万元

8、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创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以上均除银行、证券、保险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周信忠持有50%股份,苏文娟持有22%股份,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8%股份,方小波持有10%股份。

10、登记备案情况: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为P1062697。

11、信用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除新相技术外的有限合伙人

1、公司名称: 重庆两江新区高质量发展产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MACWKQ9L7Q

4、执行事务合伙人:重庆承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5、注册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高新园黄山大道中段1号附5号

6、成立日期:2023-09-05

7、出资额:2,000,200万元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实际控制人:重庆两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10、信用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交易对方与公司之间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的说明

上述各方除了浚泉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0.0004%,其他各方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京东方间接持有重庆两江新区君启岳27%的股权,京东方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是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同时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是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除此之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等主体未持有各合作方的股份,也不参与产业基金份额认购,也未在合作方及产业基金任职(未来公司可能委派董监高人员任产业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的情形不包含在内),不存在可能导致利益输送或利益冲突的其他事项。

上述各方与公司不存在相关利益安排,与第三方不存在其他影响公司利益的安排,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三、 拟设立产业基金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重庆两江新显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名称为准)

2、基金规模:目标规模预计人民币4.02亿元(具体金额以实际募集资金为准)

3、基金管理人:国科东方(上海)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执行事务合伙人:重庆两江新区君启岳

5、注册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为准)

6、经营范围: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以及证券、期货等金融业务,不得从事支付结算、个人理财服务)。(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为准)

7、存续期间:基金的存续期为八年,自首次交割日起满四年之内为基金的

投资期,投资期届满后四年之内为退出期。

8、拟认缴出资明细:

预计出资主体名称出资方式预计认缴出资额预计认缴出资比例承担责任方式
普通合伙人
重庆两江新区君启岳货币100万元0.2488%无限责任
浚泉信货币100万元0.2488%无限责任
有限合伙人
重庆两江新区产投货币28,000万元69.6517%有限责任
新相技术货币12,000万元29.8507%有限责任
合计:40,200万元100%-

注:该产业基金尚处于设立募集阶段,出资额和比例以备案登记的最终结果为准。

9、出资缴付

各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应根据执行事务合伙人发出的缴款通知进行缴付,原则上有限合伙人首期出资共计4,000万元,各有限合伙人按其认缴比例实缴,普通合伙人首期各出资100万元,后续出资以执行事务合伙人发出的缴款通知为准。

(二)投资模式

1、主要投资方向:围绕国家关于集成电路发展战略,重点汇聚芯片产业并以产业并购为主要目标进行投资,投资具有创新性、成长性和平台价值的标的。

2、退出机制:执行事务合伙人和管理人应对于合伙企业完成投资后对被投资企业进行持续监控,防范投资风险,并在适宜的时机实现投资退出。原则上,投资项目退出应以IPO、并购重组、股权转让等方式进行。

(三)管理模式

1、投资决策机制

基金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对基金的投资、管理及退出事项做出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由3名成员组成,其中两名成员由有限合伙人提名,每位有限合伙人提名一位,另外一名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提名。

2、管理费

(1) 投资期内,每一年度的管理费为合伙企业实缴出资额的百分之一点

五(1.5%);

(2) 退出期内,每一年度的管理费为合伙企业实缴出资额减去已退出项

目投资成本之后的净值的百分之一点二(1.2%);

(3) 延长期内,合伙企业无需支付管理费。

3、收益分配与亏损分担

3.1合伙企业的可分配收入指下列收入在扣除为支付相关税费、债务、合伙企业费用和其他义务(包括已经发生的和为将来可能发生的该等税费、债务、合伙企业费用和其他义务进行合理的预留)而言适当的金额后可供分配的部分:

(1) 合伙企业从其处置投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处置其在被投资企业中的

股权或其他权益)获得的收入(“项目处置收入”);

(2) 合伙企业从其进行临时投资以外的其他投资运营活动中获得的分红、股息、利息等现金收入(“投资运营收入”);

(3) 临时投资收入;以及

(4) 其他归属于合伙企业的现金收入(“其他现金收入”)。

3.2合伙企业存续期限内,合伙企业可分配收入不得再开展投资。

3.3除非本协议或全体合伙人另有约定,合伙企业的任一项目处置收入和投资运营收入,应当按照下列顺序进行计算并实际分配:

(1) 首先,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额返还。

(2) 第二,普通合伙人实缴出资额返还。

(3) 第三,有限合伙人优先回报分配。如有剩余,则百分之百(100%)在有

限合伙人之间按照届时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直至每一有限合伙人就其上述第(1)段下累计获得的分配额获得按照每年百分之六(6%)的单利计算所得的优先回报(“优先回报”)。

(4) 第四,普通合伙人优先回报分配。如有剩余,则百分之百(100%)在普

通合伙人之间按照届时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直至每一普通合伙人就其上述第(2)段下累计获得的分配额获得按照每年百分之六(6%)的单利计算所得的优先回报(“优先回报”)。第(3)-(4)段优先回报的计算期间为付款到期日(或如该合伙人的实际付款日期晚于付款到期日,依

执行事务合伙人自行决定,至该合伙人的实际付款日期)起到该合伙人收回该部分实缴出资额之日止;

(5) 第五,20/80分配。如有剩余,则(i)百分之二十(20%)分配给普通合伙人,重庆两江新区君启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和上海浚泉信投资有限公司之间分配比例为1:1;(ii)百分之八十(80%)在全体有限合伙人之间按其相对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直至全体合伙人在第(5)段下获得的累计分配总额使各全体合伙人就第(1)段及第(2)段获得的分配金额实现1倍的回报;

(6) 最后,30/70分配。如有剩余,则(i)百分之三十(30%)分配给普通合

伙人,重庆两江新区君启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和上海浚泉信投资有限公司之间分配比例为1:2;(ii)百分之七十(70%)在全体有限合伙人之间按其相对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普通合伙人根据本第(5)- (6)段所获得的分配称为“绩效收益”)。

(四)其他内容

1、争议解决方式

1.1 因合伙协议引起的及与合伙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如无法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则应提交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按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在重庆仲裁解决,仲裁语言为中文。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相关各合伙人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庭有裁决,仲裁费应由败诉一方负担。败诉方还应补偿胜诉方的律师费等支出。

1.2 在仲裁过程中,除各方正在提交仲裁的争议内容外,合伙协议须继续履行。

2、协议生效

合伙协议于全体合伙人共同有效签署之日起生效,自合伙企业清算结束后终止。

四、 本次参与投资设立产业基金的目的及必要性、对公司的影响和风险

(一)本次参与投资设立产业基金的目的及必要性

本次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基金主要投资方向为新型显示芯片产业,与公司所处行业和战略规划契合,有利于公司借助专业机构的资源优势及投资管理经验,挖掘与公司业务方向具有协同性的优质项目,加速产业资源整合,推动

公司的产业生态布局和业务发展,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本次参与投资设立产业基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本次交易完成后,该产业基金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及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存在的风险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产业基金尚未成立,合伙人尚未签署合伙协议,合伙企业尚未完成注册登记,基金尚需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实施过程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由于产业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的特点,本次投资将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收期,且产业基金运行过程中将受宏观政策、经济环境、行业周期、被投资企业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面临投资效益不达预期等风险。

五、 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基金,是出资各方以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符合公司经营发展战略。公司子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同意本议案。

六、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子公司拟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基金事项是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前提下做出的投资决策,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本次事项与公司主营业务具有协同效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综上,监事会一致同意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基金事项。

特此公告。

上海新相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