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海科技:中证鹏元关于关注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深圳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中证鹏元公告【2023】581号
中证鹏元关于关注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及相关人员收到深圳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鹏元”)对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海科技”或“公司”,股票代码:688595.SH)及其发行的下述债券开展评级:
债券简称 | 上一次评级时间 | 上一次评级结果 | ||
主体等级 | 债项等级 | 评级展望 | ||
芯海转债 | 2023年5月30日 | A+ | A+ | 稳定 |
根据公司2023年11月28日发布的《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深圳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公司于2023年11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以下简称“深圳证监局”)下发的《深圳证监局关于对芯海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卢国建、谭兰兰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222号),主要内容如下:公司在 2022 年度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编制过程中,对部分子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核算不规范、对部分财务费用核算错误,导致公司 2022年度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披露的财务数据出现重大偏差,详见下表公司2022年度业绩快报暨业绩预告更正情况。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182号,下同)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卢国建、财务总监谭兰兰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的规定,
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卢国建、谭兰兰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表1 公司2022年度业绩快报暨业绩预告更正情况(单位:万元)
项目 | 更正前 | 更正后 | |
业绩预告 | 业绩快报 | ||
营业总收入 | 不适用 | 61,767.25 | 61,767.25 |
营业利润 | 不适用 | -314.21 | -458.74 |
利润总额 | 不适用 | -439.68 | -584.2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100万元左右 | 978.08 | 279.5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3,000万元左右 | -3,143.10 | -4,014.00 |
资料来源:公司公告,中证鹏元整理中证鹏元将对上述事项及公司的公司治理水平、信息披露管理等保持密切关注,并持续跟踪以上事项对公司主体信用等级、评级展望以及“芯海转债”信用等级可能产生的影响。特此公告。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